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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於财务委员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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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吴亮星今日(七月三十日)於财务委员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

  今日的简报会是向大家汇报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在今个立法会会期的工作。

  财委会在今个立法年度共举行了35次会议,以审议当局提交的82项财务建议。当局今年提交的议程项目,比去年多了大约四成。尽管财委会在本立法年度结束前增加召开会议,但最终仍未能完成审议议程上的所有项目。

  财委会今年批准了65项由当局提交的拨款建议,与往年委员会所批准项目的数目相若。当中的非工务工程项目所涉开支的总承担额约为530亿6千多万元。

  经财委会批准的工务工程建议所涉及的承担额约为370亿元。当中有一些相当有争议性,而又相当重要的民生项目,包括古洞北及粉岭北发展区前期工程拨款申请、玛丽医院重建工程、为公共房屋租户代缴一个月租金,以及向综援受助人、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和伤残人士的津贴受惠人发放一个月额外津贴。其他项目在这里不详细说明了,因为都已载列在立法会网页。

  此外,财务委员会在本年三月三十一日至四月四日期间合共举行了20个环节的特别会议,审核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开支预算。在举行特别会议前,委员向政府当局提交了合共6 660条书面问题。当局分批於特别会议前就首3 300多条问题作书面回覆,并在第三次预算案会议前提交余下的3 360条初步问题和232条补充问题的答覆。立法会已在六月四日通过《拨款条例草案》。

  我们亦明白有关的书面提问可能引致相关部门及决策局的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亦会构成压力;然而,监察政府是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在审核财政预算的过程中,议员有责任审慎检视,并按理提出质询,两者之间要有适当平衡。

  在我们过去一年的工作中,议会内出现不少争议的事件。委员会委员关注政府当局提出的财务建议对社会各阶层的影响,从而以认真和积极的态度参与财委会的审议工作,这当然值得肯定。然而委员会总不能无止境地讨论一项议程,讨论后最终也要作出决定。倘若委员的行径明显妨碍财委会行使及履行《议事规则》及《公共财政条例》下的职能,为维护财委会的运作,我实在有需要以合理的方式妥善地控制会议的进程。

  在新一个立法年度,相信在财委会内各项争议仍会不断。我们要处理多项争议性项目,例如,大家会知道的「三堆一炉」,以及设立创新及科技局等的拨款和人事编制建议。

  我期望当局多走几步,做好谘询工作,回应议员及市民的关注,更须认真解答委员的质询和考虑委员的意见,使财委会工作更畅顺。



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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