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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署长在房屋委员会公开例会的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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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以下是房屋署署长应耀康在昨日(七月十八日)举行的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公开例会的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各位同事:

  在上个月的房委会周年特别公开会议上,多位委员就我们房委会的工作发表了意见,我今日就各位的发言作出回应,亦同时报告一些过去与未来的工作重点。

  多位委员都提及到长远房屋策略。无疑在过去一段时间在房屋政策方面最重大的发展,就是政府启动制定长远房屋策略。这是自一九九八年以来,政府首次制订长远房屋策略。

  为了集思广益,政府主导了一个广泛、深入的讨论过程。首先,在二○一二年九月成立了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长策会);然后长策会开了11次会议,然后进行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期间参加了超过50个公开会议和论坛,於今年二月向政府提交了报告。与此同时,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成立小组委员会,举行了11次会议。政府帐目委员会亦就审计署的两份审计进行讨论,并在本年一月及七月发表了第61及62号报告书。所有这些讨论和文件,触及房屋政策和策略的多个环节。我们一直详细研究这些意见,以制订长远房屋策略。政府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公布长远房屋策略。

  长远房屋策略是政府在房屋事务方面的蓝图,涵盖各个方面,有了这些策略框架后,个别政策部门和其他单位会负责执行细节。除了政府部门之外,房委会当然是主力。

  委员的发言提及一些范围如富户政策、配额及计分制、宽敞户等等,这些都是长策会请政府和房委会检讨的政策范围。房屋署作为房委会的执行机关,有责任制定可行的方案,供委员参考。我们一直在筹备这些工作,并开始了与资助房屋小组委员进行讨论。

  在过去关於这些房屋问题的讨论中,有一个最受关注的课题是公屋轮候时间的各种问题。在我学习这课题的过程中,我发觉部分社会人士对一些资料的掌握似乎并不全面。

  首先,部分社会人士似乎不知道,根据房委会现行政策,公屋轮候册其实是分为两部分。在二○○五年前我们只有一份轮候册,各类申请者都是根据登记的先后次序轮候。但在二○○五年,由於非长者一人申请者数目大幅增加,为优先照顾家庭及长者,房委会引入「配额及计分制」。自此,非长者一人申请人须经由「配额及计分制」申请公屋。根据该制度,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的每年配屋限额,定为拟编配予轮候申请者的单位总数的8%,并以2 000个单位为上限。申请者所得的分数取於三个因素:申请者在递交公屋申请时的年龄;申请者是否公屋租户;以及申请者的轮候时间。因此,平均轮候时间约三年的目标只适用於「一般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申请者,而不适用於「配额及计分制」下的非长者一人申请者。但是,有些年青人似乎以为他们在「配额及计分制」下登记后,大约三年便可得到配屋。或者这种误解可能是其中一个理由为何「配额及计分制」登记人数近年急剧增加。

  另外,对平均轮候时间约三年的目标,亦有些批评,有些误解。有一种批评是,我们应向公众清楚解释有关的计算准则和方法。

  我们接受这个批评,亦已将平均轮候时间的定义和每季度数据上载於房委会的网页,以增加透明度。我希望藉此再解释一次,平均轮候时间约三年的目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其实房委会一直都是用同一套机制计算和表述平均轮候时间。轮候时间是以公屋申请登记日期开始计算,直至首次配屋为止,但不包括申请期间的任何冻结时段,例如,申请人尚未符合居港年期规定;申请人正等待家庭成员来港团聚而要求暂缓申请;申请人在狱中服刑等。而平均轮候时间,是指在过去十二个月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请人」的轮候时间平均数。因为房委会的政策是申请人可获三次编配公屋单位机会,申请人可定接受首次编配的公屋单位,又或者等第二次或第三次配屋。这个选择完全是每个申请人的个人决定,房委会无法控制。但申请人选择在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接受编配,却会出现三个不同的轮候时间。因此,我们认为轮候时间应计算至首次编配机会,而不是什么时候申请人「上楼」。有时有些朋友说房委会有「三年上楼」的承诺,这不是完全准确的描述。如果一定要几个字来简化我们的目标,或许比较准确的是「平均三年配屋」或「平均三年拣楼」。

  坊间有另一个误会,就是以为房屋署故意以一些曾发生凶案之类的单位,作为首次编配,藉此维持平均轮候时间於三年左右。我必须强调这并非事实,因为根据我们做法,如果申请人拒绝此类单位,并不会被计算为一次有效的编配,而轮候时间亦不会因而停止计算。所以,我们将这类单位配给申请人,根本不能推前首次编配的时间,亦不会令平均轮候时间缩短。

  再有一种误解,是我们没有披露轮候时间近年愈来愈长的事实。其实,我们一直有公布有关平均轮候数字。从这些数字可以见到平均轮候时间由一九九八年三月的6.6年逐步减至二○○二年六月的2.9年。之后由於公屋申请人数目增加了许多,平均轮候时间由二○一一年三月底的2.0年,增加至今年三月的3.0年。在今年三月时,约有121 900宗「一般申请者」,以及约126 200宗「配额及计分制」下的申请者。由於兴建公屋用地短缺,要维持三年平均轮候时间的目标,是严峻的挑战。但虽然平均轮候时间可能短暂偏离目标,我们仍会竭尽所能,继续努力维持三年平均轮候时间的目标。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公屋的申请宗数,以及在可行的情况下,调整公屋和居屋的发展计划,以维持这个目标。

  要维持平均三年配屋这个目标,一方面我们会继续努力去做《施政报告》定下的十年兴建200 000公屋的目标,另一方面我们亦有责任确保现有的公屋资源能合理运用。我们会继续执行富户政策,加强打击滥用公屋,继续实施宽敞户政策,和监察以避免有任何人士获取双重房屋福利。

  首先,打击滥用公屋。我们的前线管理人员会透过执行日常管理职务及进行每两年一次的家访,侦察租户是否有滥用公屋的情况,如丢空单位、虚报入息、用公屋营商或货仓、作聚赌或藏毒等非法活动。我们会采取严厉措施,遏止租户滥用单位。就此,我们已另调派30名经验丰富的屋恏人员到中央小组,加麹执行打击滥用公屋的工作。此外,我们会推出一系列宣传和教育活动,透过不同渠道加强市民对善用公屋资源的认识,并鼓励市民向我们举报滥用公屋的个案。

  宽敞户政策方面,政策规定住户如居住面积超过既定标准,便须迁往其他面积较细小的单位,让房委会收回面积较大的单位重新编配予公屋申请人和挤迫户。

  有些宽敞户可能因年龄或残障等原因,未能搬迁往其他单位,因此房委会在制定宽敞户政策的执行方法时,务求在善用公屋资源和顾及宽敞户的需要之间取得平衡。根据去年十月起实施的处理公屋宽敞户修订措施,如住户有残障家庭成员或年届70岁或以上成员,会从宽敞户名单中剔除;至於有60至69岁家庭成员的宽敞户,会继续置於宽敞户调迁名单的最后位置。由於我们会专注於处理约7 600宗的「优先处理宽敞户」个案,因此有60至69岁成员的宽敞户於未来数年内无须调迁。

  富户政策方面,截至今年三月底,约有20 000户公屋租户须缴交额外租金或市值租金。根据长策会早前进行的公众谘询,回应者大多支持富户政策,更要求将政策收紧。但亦有个别回应者认为政策驱使现时住户的成年子女搬离公屋,有违政府鼓励年轻人照顾长者的政策。长策会认为房委会在全面检讨富户政策时应通盘考虑这些因素。一如我之前谈到,我们会准备一些方案,和资助房屋小组委员商量。

  善用公屋资源不只是要人搬出公屋,或者由大单位搬去细单位。善用公屋资源的另一面,是让有需要的家庭搬到较大的单位。因此,我们设有各类调迁计划。在二○一三/一四年度内,「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及「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共有约2 000户获得调迁至较大单位。挤迫户数目已由二○○一年计划开始时的约18 000户降至现时约3 100户,占公屋租户总数的0.43%。人均室内楼面面积低於七平方米的租户数目,亦由2006年推出「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前约34 000户,下降超过四成至今年三月底的约20 300户。

  要善用公屋资源,我们不能只按一般的入住公屋准则,而忽视个别须要体恤考虑的市民。因此,房委会设有「体恤安置」计划。这计划为具社会或健康理由而有迫切房屋需要的个人或家庭於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公屋。根据这计划,社会福利署(社署)会根据其专业评定,将其认为有急切住屋需要同时具有足够社会或医疗因素的个案推荐予房屋署。我们会在收到社署的推荐后,於可行的情况下,在最短时间内为有关人士安排入住公屋。

  社署设有工作指引,为其前线员工及认可的非政府机构在处理每个「体恤安置」个案时提供客观考虑因素,令审批具有一致性。在处理每宗「体恤安置」的申请时,不论社署或其认可的机构均会根据相同的程序指引。然而,每宗「体恤安置」申请各有不同的情况。社署及相关机构会按个别个案作出专业判断。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须要申请人提供文件以证明其婚姻状鶪。通常社署或其认可的非政府机构的前线社工会按情况协助他们申请补发已遗失的离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社署确认的离婚个案,我们会酌情考虑接纳社署建议由申请人提供宣誓文件以代替离婚法律文件。

  近来有传媒报导一些个案,可能会令人产生一些误解,我想在此澄清。第一,我们并没有为体恤安置设定限额,只要社署推荐,我们便会为申请人配屋。第二,房署并无拒绝社署推荐体恤安置个案的纪录。我们会继续留心体恤政策的执行情况。

  谈了很多有关公屋的情况,现在不如转个话题谈谈居屋。政府於二○一一年宣布复建居屋,在新居屋落成之前,为了回应拥有白表资格人士的需要,房委会在去年推出了临时计划,让5 000名符合白表资格的人士购买房委会的居屋第二市场/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未缴付补价的单位。

  房委会已分别於去年五月和十二月向首批及第二批各2 500名成功申请人发出批准信,以便他们申请有效期为六个月的「购买资格证明书」。截止二○一四年六月,在5 000名成功申请人当中,共有3 983人申请了「购买资格证明书」,当中1 939人已在第二市场购买了单位。

  所有「购买资格证明书」包括已获续期的证明书的有效期将於明年初届满。我们会就申请人的整体反应及市场情况检讨计划的成效,然后才决定下一步如何做。

  新建居屋方面,根据现时的目标,我们每年要提供约8 000个居屋单位。

  首批约2 200个新建的居屋单位的工程进展良好,我们预计将於二○一六/一七年度落成。这些单位分别位於沙田、荃湾、葵青及元朗。我们将於今年年底预售这批单位。我们现正进行筹备工作。

  部分委员建议利用私营机构的力量辅助政府提供资助房屋。我们曾於一九七八年推出「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但随二○○二年停建居屋后,该计划亦随之停止。根据经验,该计划虽能以私人市场的资源协助提供总数约达十万个资助房屋单位,但工程质素有些良莠不齐。

  在长远房屋策略的公众谘询期间,亦有意见支持让私营机构参与发展资助房屋,但同时有意见认为私营机构参与发展的资助房屋,须在质量和成本方面与房委会相若或更具竞争力,才应让私营机构参与。我们正参考以往的经验和现时的情况,研究私营机构参与发展的各种方式和利弊,然后向政府和房委会提出相关建议。

  要在十年内兴建20万公屋和8万居屋,我们需要土地。我们仍在不断努力推进一个又一个的项目,确保我们有足够的土地。

  觅地并非房委会或运输及房屋局的工作。但我明白,某一块地能否用作兴建公屋或居屋,什么时候可以让我们开始工程,最终可建多少单位,这些都不是政府的规划和地政当局「说了算」的事。每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地区谘询,甚至法定程序,才能改变规划,改变土地用途,或者是改变发展密度,然后我们房委会才可以开始施工。我们一直都和有关政府部门紧密合作,一起去尽快做这些程序和谘询。但我们的经验是,这些谘询和程序,有时要用上较长的时间,有时会令一些土地能够兴建的单位比规划少,完工时间比规划迟。

  我想详细解释我们是怎样去做每一个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希望地区人士在考虑我们提出的项目时,会更多谅解和包容。

  首先,在市区兴建新公屋和居屋,无可避免会令当地建筑密度增加,甚至影响个别现有居民的景观。但我很想强调,我们非常之需要新的市区公屋,因为很多轮候公屋的申请者需要市区公屋。

  我们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二○一三年六月的一般申请者中,16%轮候了三年而未能配屋,他们之中88%选择「市区」或「扩展市区」单位。如果我们不能持续地在「市区」和「扩展市区」兴建公屋,我们便较难缩短这类申请人的轮候时间。

  我刚才说过,在这些地区建屋,难免会为当地增加人口、增加交通流量、甚至令一些原本享有「开扬」景观的居民受到影响。这些事实我们无法改变。但是在其他的各个方面,我们都会尽力将负面影响减到最少。

  首先,发展局和规划署在编配土地给房委会之前,已就有关土地进行初步检讨,并谘询相关政府政策局和部门。之后,我们会进行技术研究,以确定每一幅地用来作公营房屋是否合适和可行。一般而言,我们做的可行性研究可以多达25项之多。

  简单来说,这25项研究中,当中15项是我们基本上会就每幅地进行的。这些是包括地盘发展潜力研究、建筑设计可行性研究、交通运输影响评估、排水影响评估、排污影响评估、噪音影响评估、空气质素评估、供水及公用设施影响评估、地质及土力评估、土地勘探、微气候研究、空气流通评估、树木调查及影响评估、视觉评估和土地测量。

  因应个别地盘的需要,还需要进行另外10项的研究,包括规划及工程研究、土地用途评估、土地污染评估、量化风险及潜在危险装置评估、地盘平整工程评估、天然山坡风险研究、现存人造斜坡评估、生态评估、文物影响评估。

  这些技术评估所提出的建议,有助我们就公营房屋项目制订规划大纲和项目设计,并确保公营房屋发展能配合社区的发展。我们必须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及就规划参数配合政府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的要求,并谘询地方组织和区议会,以确保有足够的地区、社区和零售设施供应。

  由此可见,每幅用作公营房屋发展的土地都经过严密的程序和一系列的技术研究。

  因为每一幅土地都得来不易,因此我们会考虑所有合适的地盘,无论地盘面积大小,我们都会本「地尽其用」的宗旨,在最具成本效益及可持续的原则下兴建公营房屋。即使很多分配给房委会的地盘有些是等待清拆及平整,又或者是没有适当基础建设,个别更具有独特的性质,例如复杂的岩土情况、需要迁移一些现有的设施等等,但我们都尽力将其发展成一个又一个的公营房屋项目,以为更多的市民提供居所。

  虽然地区谘询需要时间,又会增加我们的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增加变数,我们仍然会坚持充分的谘询。因为我们真的希望了解地区的意见和要求,亦真的希望我们兴建的房屋日后能融入社区。

  好几位委员都希望透过重建高楼龄屋恏增加公屋供应。又有委员建议我们订出一个更清晰的重建时间表。我希望就此作出详细的回应。

  重建是一件牵涉很多住户的大事,我们必须有清晰的政策和向居民清晰解释我们的政策。

  一九九八年发表的香港长远房屋策略对重建有清楚的讨论。该策略表明,进行大规模的公营房屋重建计划,难免耗用大量资源。因此,重建工作须视乎个别屋恏的实际状况并按需要进行,即在屋恏结构不安全或其持续维修保养并不合乎经济效益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是否有需要清拆,应视乎个别屋恏或公屋大厦的情况加以考虑。

  之后,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施政报告》宣布「探讨在不影响环境质素的情况下,适当地增加公共屋恏的密度和地积比率」。房委会在二○一一年底制订了「重建优化政策」,为未来屋恏重建定下清晰路向。

  根据二○一一年的政策,在决定是否重建个别屋恏时,我们会考虑四个原则。即楼宇的结构状况、修葺方案的经济效益、重建屋恏附近有否合适的迁置资源、及重建后的单位增长。

  迁置资源是一个关键因素。根据二○一一年的政策,如没有足够和合适的迁置资源,我们会沿用一般做法改善和保存楼宇。这个政策显然能够顾及居民的需要,因为如果没有合适的迁置资源下进行重建,会对居民带来较大的不便。反过来说,即使我们具备迁置资源,也不足以决定进行重建,因为我们仍须考虑另外的两个因素:屋恏的结构安全和修葺方案的经济效益和重建后的发展潜力。

  要研究一个重建项目,我们要开展一系列详细的技术研究,包括法定图则规定的发展限制、用地的发展限制、地区的情况、重建对附近地区的环境、交通、空气流通及景观的影响、基础设施的容量等。我们又要与相关部门就社区、社会福利、运输和教育等各项配套设施进行磋商,并考虑地区人士的诉求和有关部门以至区议会的要求。由此可见,重建并非想像般简单的事情,当中涉及很繁复的工作。

  如果我们决定要重建一个屋恏时,我们必须及早提供有关资讯给居民。我们会根据既定的程序,包括给予住户足够的清拆通知,发放重建安排的资讯及给予适当的财务或其他协助。一般来说,正式的重建通知会在清拆前起码三年(即36个月前)发出。因此,住户无须担心我们会突然宣布重建。我想再次强调我们很重视在适当的时候提供资讯给居民,我们最近做了一个大型的重建计划,即是白田恏的计划,同事用了心思用了时间去制作一些小册子,利用这些小册子内简易的文字及图像,提供资讯给居民,我们觉得效果相当不错。

  过去几个月有一些屋恏的居民,关注他们自己屋恏是否重建。他们有些担心会重建,有些期望会重建。为了让居民更了解房委会的重建政策和实际措施,我们准备了一些小册子,又派同事到这些屋恏的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进行讲解,希望大家了解,我们不会贸然、突然要重建。我想重申,我们会按房委会二○一一年的政策,按个别屋恏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重建,而不会大规模地重建。

  既然我们不会在短期内重建每一个高龄屋恏,我们必须致力保养这些屋恏。事实上,因为维修保养技术的进步,现时即使四五十年楼龄的大厦,依然是可以结构稳固,仍然是无数家庭的安乐窝。

  为了向公屋住户提供良好和安全的居住环境,我们会为高龄的公共屋恏进行「全面结构勘察计划」,以确保结构安全;同时,我们设有「全方位维修计划」,为租户提供全面的维修服务。我们亦引入「日常家居维修服务」,让前线员工因应个别租户的要求而提供维修服务,从而能更迅速及更早期去修正建筑问题。我们已在99个屋恏展开「全方位维修计划」,其中72个屋恏的勘察和维修工程已完成。此外,「日常家居维修服务」亦已於211个屋恏顺利开展。

  除单位内部的维修外,我们又为那些检定为结构安全、修葺符合经济效益,而且在未来十五年也不会重建的屋恏进行「屋恏改善计划」,使它们的康乐设施和其他设备更新。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六个屋恏的改善工程,另外正进行七个屋恏的改善工程。

  我们明白进行这些维修计划和「屋恏改善计划」会对居民造成某程度上的不便,为掌握租户对这些服务的满意程度,我们委聘了独立顾问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租户欢迎有关计划。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我们也十分重视社区的参与。为让公屋租户积极参与屋恏管理工作,房委会自一九九五年开始在公屋实行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计划。现时各屋恏已成立超过140个这样的委员会。

  透过这些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我们可面对面收集住户对屋恏管理的意见,然后根据这些第一手资料制订切合其需要的屋恏管理政策。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更会参与评核屋恏清洁及保安承办商的工作表现,以提升屋恏管理服务。

  自二○○九年起,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每年更会邀请非政府机构伙拍举办活动,以加强屋恏住户凝聚力及归属感。

  我们又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型研讨会,提供平台让全港公共屋恏的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委员,与我们屋恏管理的同事交流意见。最近一次的研讨会便在今年三月举行,有约700名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代表出席。

  要推动社区达致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我们不能单靠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的参与,我们需要所有居民的参与。葵盛西恏的屋恏改善计划便是其中一个成功例子。我们於该计划的设计阶段举办社区工作坊,鼓励区内人士参与,使公用空间及走廊的工程及艺术设计能更贴近市民的需要。这个社区的持份者,包括居民、屋恏管理谘询委员会、当区区议员、区内学校和非政府机构等,曾於多次的工作坊及汇报会上给予意见,让我们的工作小组能制定完善并切合居民需要的设计。

  除社区持续发展外,我们亦致力在帮助公共屋恏加强绿化。去年,我们於18个公共屋恏进行园景改善工程,重整和改进绿化设施,此外,亦在马鞍山的利安恏及观塘区的顺安恏增设了主题花园。我们共种植了约1 600棵乔木、550 000株灌木及60 000株时花等以优化屋恏的景观。

  我们又参照绿建环评BEAM Plus的评估方法,务求更有效地利用能源和资源。作为先行计划,葵盛西恏的改善工程使该恏符合绿建环评BEAM Plus对既有建筑的要求,并於二○一四年六月取得「暂定铂金」级别的认证。这是本港首个现有公共屋恏项目获得此认证。

  葵盛西恏亦是现有公共屋恏之中首个获颁发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统认证的屋恏。从葵盛西恏推行ISO 50001能源认证系统所累积的经验,我们计划在两年内,为所有公共屋恏进行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统验证,以支持政府的提升能源效益和节能减碳运动。

  在公共屋恏的公用地方,升降机应该是其中一种用电最多而同时为市民所需要的设施。因应升降机技术的发展,我们正为不同屋恏内的升降机进行现代化。其中,落成超过35年的富山恏的升降机现代化工程於年多前完成。在该工程完成后,富山恏的升降机不但为居民提供更舒适、稳定和安全的升降机服务,更在二○一二/一三年度的「总碳排放量」共减少了近两成,而且更於上月获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减碳标签」。

  在为旧式升降机进行现代化工程的同时,我们知道有少部分旧式的屋恏的公用地方没有升降机。为方便租户,我们已将加装升降机计划定为常设计划。第一期加装升降机计划,涉及70部升降机、6部自动梯和18条行人天桥全部已完成。我们又在去年初展开第二期加装升降机计划,建造工程将於今年的下半年陆续进行。

  有委员建议房委会应尽量利用非住宅部份的地积比率,并设法增加商场或其他附属设施的面积。也有委员提出,能否将非住用地积比率转为住用地积比率。其实如果规划大纲容许的话,我们一直都会尽量将非住用地积比率转为住用地积比率。我们也会考虑在屋恏项目中加入停车位,社福设施,或商业设施等等,但实际上能做多少则视乎个别项目的情鶪而定。

  根据我们的经验,有些土地面积或地形所限,如果在兴建住用单位和公共空间之余再加入更多的非住用设施,可能会令整个发展项目的布局、设计和居住环境变得极不理想。同时我们也要照顾地区上的意见。有时候地区人士希望我们尽量减小建筑物的体积,特别是在行人区的范围不要阻风,并减少额外交通流量等。这些意见我们亦要充分考虑和兼顾。另外,我们也要计入非住用设施所需的额外开支和时间。在房委会财政紧张和我们希望尽快兴建公屋和居屋时,这些因素不能忽略。

  最后,我们也要评估某种非住用设施是否切合当地的需要,以免在日后才发觉设施是「大白象」。这方面我要特别感谢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多年来的努力,令我们持续地改善现有的各种商业设施的使用率。

  未来,我们会继续按照个别项目的具体情鶪考虑如何尽量善用土地。

  最后我想谈一谈资源问题。土地我较早前谈过了,以下谈财政和署内的人手这两种资源。委员们都关注,当计及未来十年须兴建280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的目标后,房委会在财政上能否持续。

  从房委会的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七/一八财政年度的预算和预测可以见到,房委会的现金和投资结余会因为增建公营房屋而於未来数年逐步下降。如果这个趋势持续的话,长期而言房委会可能会出现财政困难。这个问题政府亦是知道的。财政司司长今年的预算案演辞提到,房委会要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并期望我们检讨开源节流,跟政府就长远财政安排展开商讨。我们己经和政府展开这项商讨。

  今日我们未能为房委会财政作较准确的长期推算,一方面是因为有一些政策选项仍未敲定。例如,如果我们引入某种形式的私营机构参与,可能会影响房委会的建筑成本。其次,正如财政司司长明言,房委会须要检讨开源节流,看看我们能否更好地运用公共资源。由於建筑开支是最大的开支,我们必须为新工程项目实行「精简设计和建筑」,例如进一步优化结构和采用组件式单位设计,以及不断提高成本效益。我们亦会继续检视公屋和非住用设施的管理,尽量开源节流。虽然财政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但是我们仍然有一点时间,去跟进一些对财政有影响的课题,检讨开源节流,和探讨解决长期财政的可能方案。

  署内的人手问题,反而是对我和同事来讲最切身,最即时的问题。在我上任之后这几个月,我和房署的30多个工会会谈,和尽力去探访各个组别的同事。在这些交谈中,差不多每一次同事都会提出人手的问题。各位委员都知道,房署的员工数目在过去十多年经历了一些起落。随建屋量增加,我们需要确保在兴建房屋,管理房屋,以及中央支援等环节有足够人手。这是房署管理层的一个重大责任。我们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增加人手。过去三年我们的人手已有相当增长,但由於未来工作量会再增加,我们会继续留意人手需求的转变,按需要申请额外的人手,以及增聘辅助人手。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检视我们的工作方式,看看有没有办法可以更加善用人力资源。这包括检视各项工作的缓急轻重,决定那些工作可以做少些甚至完全不做;或者检视流程,看看一些流程是否可以减少低增值甚至负增值的工序;或者调动职能减少专业错配等等。在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都希望做到由上而下有top down commitments和由下而上有同事的participation,我们亦十分需要各位委员的支持。例如,在讨论现有或新工作时,希望委员支持我们简化工序,有意识地按优先次序调动我们的资源。

  最后,我想总结一下现时我们所面对的挑战。公屋申请人的数字是史无前例的高。同时,我们房委会要面对未来十年大规模房屋建设的开支和可能出现的财政困难。当然,我们还要面对刚才谈过的土地供应的问题。

  要克服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具备一支优秀的团队。我和房屋署同事虽然共事只有几个月,但我很有信心同事们是一支专业的团队,而且对兴建、维修管理我们的屋恏事事都十分上心。我期待与各同事在各位委员的指导和支持下,做好我们的工作。谢谢各位!



2014年7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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