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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公屋租户代缴八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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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户(包括中转房屋暂准租用证持证人)将无须缴交二○一四年八月的全部或部分租金/暂准证费。

  财政司司长在今年二月的《财政预算案》中公布一系列一次性的纾缓措施,其中包括为公屋租户代缴一个月租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於本月批准有关拨款,将惠及约73万个房委会租户。

  房委会发言人今日(七月十六日)说:「政府会为缴交一般租金的房委会公屋租户及暂准租用证持证人代缴一个月租金。至於须缴交额外租金的房委会公屋租户及暂准租用证持证人,政府会为他们代缴该一个月的净租金,租户自己则需要负责缴交额外租金。」

  房委会会向所有租户及暂准租用证持证人发出通知,说明交租安排。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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