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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合并辩论修正案的发言全文(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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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增补新订的第14A、17A、17B及17C条的修正案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在《条例草案》增补新订的第14A、17A、17B及17C条,新订条文的内容已载列於发给各位委员的文件内。有关的条文包括因应《条例草案》的定义而删除在《2014年印花税(修订)条例》中的相同定义,以及参照买家印花税制度下的安排,加入就重建项目申请退税的条件等。



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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