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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就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报告中有关「盛事基金」章节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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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今日(七月九日)因应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帐委会)就审计署署长第62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有关「盛事基金」章节作出回应。

  盛事基金(基金)自二○○九年成立以来,共拨款约一亿元支持了二十四项由本地非牟利机构举办的盛事项目,这些盛事为访港旅客带来更丰富的旅游体验,部分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本地市民及旅客参与,也得到他们正面评价。有不少盛事获得国际媒体转播或广泛报道,增加了香港在海外的曝光率。平情而论,基金支持的盛事,对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级旅游目的地及亚洲盛事之都的地位有其贡献。

  政府当局完全同意必须妥善运用公帑,旅游事务署一直以严肃及认真的态度监察及评核获基金拨款支持的盛事,并就评审盛事基金申请以及评核获基金拨款支持的盛事的表现,建立了一套制度,目的是以一致及合适的标准去评选能丰富香港盛事年历的项目,和确保盛事能成功落实。

  对於今天发表的立法会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62号报告书中有关盛事基金的部分,政府当局会详细研究,但对报告中部分措辞不能苟同,对报告中整体及具体意见,我们现阶段有如下回应。

  首先我们要特别提出一点,帐委会报告中认为政府当局没有在二○一二年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提交建议延长盛事基金运作的文件中,提及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防贪处)於二○一○年十一月曾致函旅游事务署表达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可能已妨碍财委会就应否支持有关拨款建议作出知情决定。我们必须强调,廉政公署防贪处已在本年五月二十日给帐委会秘书的回信(帐委会报告附录22)中指出,二○一○年防贪处向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提交有关检讨盛事基金管理的防贪报告时,有一名委员提到盛事基金是在财政困难时期成立的一次性基金,在经济情况已改变后,该委员质疑此类基金是否仍有存在的需要。另一名委员同意有关意见,并提出旅游事务署人员可能会尝试以较宽松的方法分发基金,以期在三年内将基金用尽,此委员认为旅游事务署应考虑将未用的款项归还政府。防贪处的信件确认了政府当年的看法,即是二○一○年防贪处在给旅游事务署的信件中提及的委员意见,的确与防止贪污并无直接关系,而是属於政策方面的意见。旅游事务署及后於二○一一年检讨盛事基金的未来路向时,已考虑过该等关於政策方面意见。我们的检讨结果是香港的经济情况确有改变,但香港面对邻近城市争取主办盛事的激烈竞争,因此旅游事务署认为盛事基金应延续运作,但应作修订帮助争取国际性大盛事来港。政府已经在提交财委会的文件中交代检讨盛事基金未来路向的结果及建议,我们当时的判断是没有需要在提交财委会的文件中提及防止贪污报告或防贪处信件的内容,因此政府当局不同意审计署报告第1.11段对二○一○年十一月防贪处信件的描述,亦不同意帐委会委员的看法。

  此外,帐委会报告亦认为政府当局没有汲取「维港巨星汇」的经验。我们要指出政府在成立盛事基金时,已考虑到当年「维港巨星汇」的经验,例如在盛事主办机构签订的拨款协议中指定拨款的用途及订定规管的条款,主办机构亦须遵守在相关拨款协议中所载列的财务监控措施,并备存有关项目的帐簿和相关的记录供基金秘书处查阅。主办机构须在盛事完结后向基金提交活动后报告,包括由独立注册执业会计师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拟备的盛事最终经审计财务报表。有关财务报表须包括核数师的意见,当中须清楚表示主办机构有否不遵守协议中任何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以及是否合理相信主办机构已圆满地遵守拨款协议中所有条款及规定,并保证基金拨款的运用是按照拨款协议内的相关条款及规定。盛事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委会)秘书处尊重及信纳会计专业人士的工作及意见。尽管如此,评委会及评委会秘书处亦有监管,秘书处在接获主办机构提交的评核报告及最终经审计财务报表后,会核对两者,也会要求主办机构解释出现差异的地方,并提供文件以作澄清。秘书处亦会就个别收支项目进行抽查,要求主办机构提供文件或单据以作证明。过往有十项盛事亦被发现未能达标而遭到惩处。

  帐委会报告亦提及评委会的委任安排。我们要指出,自评委会成立以来,其主席及各成员一直尽力处理评委会的工作。正如审计报告指出,盛事基金的工作方针和评审准则保持一致甚为重要,因此我们在今年六月就新一届评委员的任命时,除了再度委任评委会全数现有成员,包括主席,亦已按审计署署长的建议委任额外的合适委员。新委员对旅游业有深厚认识,并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他的加入将有助提升基金运作的成效,亦能进一步提升评委会的代表性,并令评委会可以广纳更多不同范畴的专业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盛事基金整体的运作,旅游事务署已落实了一些改善措施,并会在不久将来引入更多措施,包括为评委会秘书处加入具会计知识的人员,详情载於帐委会报告附录32。我们亦会详细研究帐委会的意见,若需要大幅度增加工序及稽查工作的深入程度而涉及额外资源,我们会小心考虑并寻求适当平衡。

  政府当局会以正面以及具前瞻性的态度来处理审计署和帐委会的建议,我们会在二○一七年三月基金拨款限期届满前进行检讨,以考虑基金的未来路向。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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