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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香港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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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蒋丽芸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工业家向本人反映,随不少工厂於上世纪八十年代陆续北移,香港工业在过去二十多年一蹶不振。然而,据报由於内地的生产成本近年不断上升,有部分厂商计划把生产基地迁回香港。另一方面,现时有一批本地新生代的工业家积极振兴香港工业。就香港工业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过去十年,把生产基地迁回本港的厂商人数,以及他们在港新开设的工厂数目;如有统计,按产品类别以表格列出分项数字;如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十年,政府有否专项政策,协助厂商留港发展业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政策及措施,协助本地新生代工业家在港发展业务;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研究把现有的工厂大厦升级,为现代化工业提供更多合适的厂房;如有研究,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於随本地工业式微,大部分工业人才已转业、北移或退休,以致出现青黄不接,政府有否新政策及措施,培训更多工业人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研究推出新措施,进一步推动本港工业的发展,例如推出优惠措施吸引厂商把工厂迁回本港;如有研究,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於政府主张发展多元化产业,包括创新及科技业,政府有否计划制订新政策及措施,协助培训可配合发展高端科技产业的本地劳工;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一贯政策是为各行各业缔造有利的营商条件以及提供适切的支援,让业界发挥所长,并吸引企业(包括本地及外资企业,或由外地及国内回流本港发展的港资企业)在香港拓展商机。政府非常重视推动香港的经济发展,而其中一个重点是发展多元化产业,即增加现有产业的门类及开拓新产业,以满足港人创业、投资、经营和就业的需要。问题的引言中提到有部分本港厂商计划把生产基地迁回香港,而业界人士也有意振兴香港工业的发展。政府对於所有能有效发展本港经济的方案均持开放的态度,亦积极听取业界及公众对不同具体方案的看法。

  政府并没有就生产基地迁回本港的厂商人数及他们在港新开设的厂房数目进行统计。至於问题的第(二)、第(三)及第(六)部分,主要与政府支援传统工业发展的政策及措施有关。政府及公营机构现行的多项支援措施,例如「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特别优惠措施」及透过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推出的「小营业额保单」计划,均为不同行业(包括传统工业)在融资及提升整体竞争力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企业发展业务。此外,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特别为中小企业(包括属传统工业的新生代初创企业)免费提供资讯及谘询服务,例如有关申请政府牌照和许可证的资料、草拟商业计划书的要诀、创业预算分析等,协助中小企业扩阔营商知识和提升营运技巧。

  就有关鼓励传统工业回流的建议,我们认为一些用地量高或低增值而劳工密集的行业,受制於香港有限的土地和人力资源,对创造优质就业机会,以及香港的长远经济发展未必有很大帮助。事实上,我们亦不可能单靠鼓励传统工业的回流便能发展多元化产业。我们认为香港必须走向知识型的经济,而传统工业应把资源投放在产品开发和设计、品牌推广和管理,以及研发方面的范畴或工序。这些范畴或工序具高增值或高技术,并且有竞争优势或发展潜质。

  就推动产品开发、设计和研发方面,政府致力透过提供硬件和软件的支援,促进「官产学研」的结合,推动本地创新及科技发展。例如香港科技园公司为以科技为本的公司提供科技基础设施;而「创新及科技基金」则资助有利於产业创新和提升科技水平的项目。另外,为促进及鼓励「香港品牌」的发展,工业贸易署与香港贸易发展局自二○○九年起每年均合办有关品牌发展的高峰论坛,协助企业了解开拓内销市场的策略,深化中小企业对品牌发展的关注和认识。此外,香港贸易发展局一直积极在内地及新兴市场进行推广「香港品牌」的工作,并致力拓展「香港设计廊」在内地的网络,提供平台让香港企业展销产品,提高内地对「香港品牌」的认知。

  就研究进一步支援业界的政策及措施方面,由行政长官亲自领导的「经济发展委员会」(经委会),正就如何扩阔香港经济基础及促进香港经济增长及发展的整体策略和政策,向政府提供前瞻性的方向及意见,并正检视及探悉有助香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行业或行业群,及提议扶助相关产业发展所需的可行政策和支援措施。经委会及辖下的制造、高新科技及文化创意产业工作小组,正集中探讨如何加强对产业的基础设施支援、协助产业开拓内地市场、加强培育和吸引人才,以及鼓励各行业与高新科技和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工作小组已初步就多个范畴向经委会提出具体建议,包括:(i)设计业人才的海外实习机会;(ii)优化「创新及科技基金」;(iii)鼓励企业聘用研发人才;及(iv)加强由半官方机构所管理或政府资助(包括香港科技园公司、数码港和香港设计中心)的培育计划,有关建议获经委会通过。我们期待经委会提交更多具体建议,供政府考虑及按序推行。

  问题的第(四)部分提及把现有工厂大厦的配备提升,以配合现代化工业的需要。香港房屋委员会现时共有六座工厂大厦,租户主要从事轻工业的运作,目前出租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九。至於属私人业权的工厂大厦,有关改动配备的建议应由业权人进行,并须符合有关规例和程序。

  问题的第(五)及第(七)部分主要与推动工业发展的人才有关。在发展工业所需的人力资源上,职业训练局透过辖下十三个机构成员开办全面的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课程,每年提供约二十五万个学额,颁授资历架构下认可的学历资格,为不同工业提供人才。另外,雇员再培训局为十五岁或以上、具副学位或以下的合资格雇员提供多元化、涵盖多个行业的培训课程,以助他们提升就业机会、应付转职的需要或提升本业的技能。至於高端科技产业所需要的人才方面,除了各大专院校提供的相关常规课程外,职业训练局推行的「新科技培训计划」向本地雇主提供资助,鼓励他们让雇员学习有助业务发展的新科技,包括一些现时未在香港广泛使用,但如获本地工商界吸纳和应用会对本港大有裨益的科技。赞助方式包括资助雇员参与海外培训课程、在职实习或预先认可的本地培训课程,以及为个别公司特别设计的培训课程等。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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