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一题:香港医务委员会
*************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方刚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答覆:

问题:

  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最近因处理医务投诉过程缓慢而遭诟病。此外,有舆论批评,尽管医委会的成立目的是要保持医疗专业的水准,以保障病人权益,并提升医生的道德操守,但它的表现看似一个保护业界利益的工会。因此,要求全面改革医委会的呼声日益增加。据悉,医委会多年前曾向政府提出改革建议,内容包括增加医委会业外委员的比例以加强医委会的独立性,但有关建议最终不了了之。最近,医委会向当局提交改革医委会的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医委会最近向当局提交的改革建议的主要内容为何;除建议增加业外审裁顾问的人数外,改革建议有否包含采取类似英国的医务总会业内及业外委员各占一半比例的做法;如否,是否知悉原因为何;

(二)虽然医委会已将医生执业资格的考试次数由每年一次增加至两次,但《医生注册条例》规定有限度注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政府会否修订法例放宽该规定,并敦促医委会批出较长有效期的注册;如否,原因为何,以及鉴於医院管理局聘用海外医生的合约期亦只得一年,当局有何计划,吸引海外医生(特别是具国际声望的医生)来港以有限度注册的方式执业;及

(三)政府每年向医委会提供多少资源;鉴於医委会需要更多人手及其他资源,以提高运作效率和透明度,从而提升专业监管水平,政府有否计划向医委会增拨资源;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

(一)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负责处理本港医生的注册及规管事宜,包括就注册医生的专业操守进行相关研讯及纪律处分程序。医委会须按照《医生注册条例》及《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所规定的程序,处理所接获对注册西医的投诉,并对其可能涉及专业行为失当指控,展开调查及采取纪律行动。

  在接获有关本港注册医生专业操守的申诉后,医委会辖下的初步侦讯委员会会就个案展开初步调查。如初步侦讯委员会决定有关个案表面证据成立,便会转交医委会进行正式纪律研讯。初步侦讯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一名医委会的业外委员。纪律研讯会议则由最少五名医委会委员组成,其中一人须为业外委员。现时医委会共有四名业外委员,轮流执行初步侦讯和纪律研讯的工作。

  鉴於投诉个案的数字日益上升,为加快处理申诉及进行研讯的时间,医委会在今年六月提出增加业外人士担任审裁顾问,并容许业外审裁顾问在初步侦讯阶段及研讯阶段代替医委会业外委员组成会议法定人数。有关建议不涉及修改医委会本身的成员人数和组成。当局正积极研究医委会的建议。

(二)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4A条,非本地毕业的合资格申请人在经医委会批准后,可以有限度注册方式在港执业,而无需通过执业资格试。有关资格包括:

(1)他已被选担任医委会决定和公布的某项受雇工作或某类别受雇工作;
(2)他已获得一项可接纳的海外资格;
(3)他在取得资格后已有足够的和有关的全职临床经验;
(4)他已在一个认可的香港以外地方的医学主管当局注册;及
(5)他具有良好品格。

  有限度注册为期最长一年。当有限度注册行将届满,该注册人士可申请续期,续期的期限同样为一年。由於医委会批准有限度注册的最长年期为一年,医院管理局与以有限度注册形式执业的非本地医生所签订的合约也以此作依据。

  面对人口增长和老化、市民对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等挑战,政府已成立高层次督导委员会,就香港未来的医护人力规划和专业发展问题进行策略性检讨。委员会会评估现时受法例规管的医护专业的人力需求,并就其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建议。检讨范围涵盖医护专业的规管架构,包括有关规管组织的功能及组成。待检讨完成,当局会适当跟进委员会的有关建议。

(三)医委会根据《医生注册条例》成立,在专业自主的原则下独立运作。政府则透过徖生署为医委会提供秘书处服务,协助医委会执行其职能,并负责相关的法律谘询和诉讼费用。现时医委会秘书处共有18名属於政府编制或合约职员。过去三年,政府每年平均支出大约2,450万元,以应付秘书处的日常开支。当局会不时审视医委会秘书处的人手和其他资源需要,并作出相应调配。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