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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已规划为「休憩用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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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两幅分别位于奥运区海辉道及海帆道的用地已规划为「休憩用地」多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计划在该两幅土地上兴建公园,但有关工程至今仍未展开。关于属「休憩用地」的土地,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两幅用地的有关工程计划的最新进展;当局打算何时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的拨款申请,以及预计的工程展开及完成日期为何;

(二)鉴于本人得悉上述海帆道用地的有关工程未能展开,是由于康文署尚未收到建筑署的设计图则,现时有多少宗类似的个案;

(三)现时全港有多少幅规划为「休憩用地」,而其最终用途已定但有关工程尚未展开的用地;以表格列出有关用地的地段编号、面积、最终用途、决定作该用途至今有多少年,以及有关工程尚未展开的原因;

(四)第(三)项的用地当中,有多少幅的最终用途是公园;当中有多少幅现时已移交康文署;以表格列出各公园用地的地段编号及移交日期;

(五)康文署有没有就接收了公园用地后多少年内须完成有关工程,制订服务承诺;如有,详情为何;如没有,有没有考虑制订该服务承诺;

(六)有否计划把现时部分尚未施工的公园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如有,以表格列出有关详情;及

(七)过往三年,有多少幅原规划用途为「休憩用地」的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并以表格列出有关用地的地段编号及新的规划用途?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各部分,在谘询发展局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就海辉道的休憩用地,建筑署已因应油尖旺区议会及海滨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完成工程计划的设计修订工作。当局会循政府工务工程的既定程序申请拨款,推展这项工程项目。

  至于位于海帆道的休憩用地,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已就项目的工程范围谘询油尖旺区议会社区建设委员会。建筑署现已完成工程计划的技术可行性研究,并将会委聘顾问公司进行设计工作。待设计大纲完成后,部门便会谘询油尖旺区议会的意见。视乎设计及其谘询的进展,当局会循政府工务工程的既定程序申请拨款,推展这项工程项目。

(二)按工务工程计划的程序,在已规划为「休憩用地」的土地上兴建游乐场地,需要先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确认在技术上是可行后,才进行设计的工作。除上述海帆道的工程外,康文署现时有五项工程已确立其技术可行性而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当中红戛海滨休憩用地工程计划,建筑署现正展开设计工作,而在香港儿童医院旁的海滨长廊工程计划,建筑署将聘请顾问进行设计工作。至于其余三项工程项目,康文署现正与建筑署跟进有关设计工作的安排。

(三)根据规划署的资料,现时在法定图则上划为「休憩用地」地带的土地约有一千二百幅,总面积共约二千一百三十公顷。必须留意的是,规划作休憩用途的土地,不一定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亦包括部分位于公营房屋或私人住宅发展内的公园等设施。对于已规划作发展公众休憩或其他相关设施之用的土地,相关的政策局/部门会按照有关设施(包括公园)的需求情况、当区人口的变化,及所需兴建和营运经费等因素,以决定落实发展计划的时间表。

  当局并未有就属不同政策局/部门而有关发展工程尚未展开用作休憩用途的个别土地资料作出全面统计。

(四)及(五)一般而言,康文署在筹划兴建公园阶段,无需接收用地,用地会由有关部门作临时用途安排。康文署会在建造工程即将展开时,才接收有关的地段,并经建筑署转交予政府聘请的承建商施工。建造工程预计所需的时间会视乎工程范围、设计、规模及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有关个别工务工程的预计建造时间,当局会在申请拨款时于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的文件上,作出交代。

  就第(一)及(二)部分所述各幅工程尚未展开的休憩用地中,康文署接收了海辉道的休憩用地并暂作苗圃用途,并没有接收其余的休憩用地。

(六)为配合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不时进行各项土地用途检讨工作,以确保地尽其用,包括改划合适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休憩用地」及其他政府用地等,作其他社会有更迫切需要的用途。在进行检讨时会谘询相关政策局和部门,若政策局/部门认为有需要重置现有/已规划的设施,会另觅合适的用地作重置安排,或考虑将有关设施整合于拟议发展之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建议及对有关设施的安排,亦会谘询相关区议会。

  现时全港各区已谘询区议会,而有待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休憩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建议共涉及五幅用地,详细资料载列于附表一。

(七)过去三年(即二○一一年六月至二○一四年五月),涉及「休憩用地」地带而改划作其他用途的用地共有十六幅,有关用地的资料载列于附表二。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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