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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年报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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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委员会)二○一三年年报於今日(七月二日)提交立法会。这份年报扼要报告委员会於二○一三年所处理的工作。

  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廉署如何处理有关对该署及其人员不涉及刑事的投诉。委员会从独立角度审议廉署就这些投诉所作的调查和结论,亦会检视廉署的工作程序,若发现有可能导致投诉的情况,委员会会提出改善建议。

  在二○一三年,委员会共接获三十一宗有关廉署及其人员的投诉,涉及八十六项指控。在这些指控中,百分之四十四涉及廉署人员行为不当、百分之三十七涉及疏忽职守、百分之十五关乎滥用权力,而其余百分之四则是关於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处。

  廉署会在对投诉个案进行全面调查后,向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如投诉缺乏理据而无须展开全面调查,廉署则会向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在二○一三年,委员会共举行三次会议,审议了三十一宗投诉个案,包括二十一份调查报告及十份评估报告。经委员会审议二十一宗投诉的调查报告关乎共六十项指控,其中五宗投诉内的十二项指控查明属实或部分属实,涉及廉署人员不当地使用社交网络服务和未有在检取证物表上详细说明所检取的物品。廉署已向相关人员分别发出口头或书面警告及给予适当的训示。

  在审议投诉时,委员会亦仔细检视廉署的内部程序、指引和惯例。因应委员会在二○一三年审议的调查报告中所涉及的事宜,廉署已收紧办公室保安、保护官方资料及使用社交网络服务方面内部指示的规定,并加强在这些课题上的培训以提升各人员的警觉性。此外,廉署亦就记录检取物品说明的相关指引,作出了一些增订,向调查人员提供更详尽的指示。

  市民可於行政署网页(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区办事处查阅委员会的年报。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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