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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卢吉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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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答覆:

问题:

  去年九月,城蒥规划委员会辖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城规会)批准一项规划申请,而该申请涉及把山顶卢吉道27号一座有近百年历史的住宅,改建为一家有17个房间的酒店。虽然卢吉道某些路段仅阔1.8米,但运输署却批准1.475米阔的迷你电动车在该道路上行驶,以运送酒店的住客、员工、服务承办商及货物出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卢吉道是极受欢迎的行山径,郊游人士众多,他们担心该路段在酒店启用后会出现人车争路的情况,容易发生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中西区区议会和部分区议员以至附近居民,基于交通及环境问题反对该项规划申请,而城规会接获的公众意见书当中,百分之九十六反对该申请,为何有关的政府部门仍于城规会会议上支持该申请;

(二)有否统计现时卢吉道分别于周日、公众假期及平日的平均每小时的行人数目;如有,数字为何;有否研究在酒店启用后,有关的行人流量加上接载酒店住客、员工、服务承办商及货物的车辆流量,会否超出卢吉道的容量;如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三)鉴于现时只有少量领有许可证的车辆获准使用卢吉道的部分路段,过去三年在有关路段上发生而涉及该等车辆的交通意外宗数为何;有否研究酒店启用后在有关路段发生的交通意外伤亡数字会否上升;如有研究,结果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运输署的资料,备受关注的一段卢吉道路段全长约800米,是一条行人与汽车共用路面的道路,亦是通往卢吉道1号及27号物业的唯一道路。任何车辆必须向运输署申请及获发许可证后,才可进入该路段。运输署过往曾同期签发共5个许可证予该路段的物业业主及住客,让他们可驾车往返物业。由于路段较阔部分的路面超过3米阔,而最窄的路面亦有近2米阔,另路旁还有颇平坦的0.2米阔的去水位,故此,该路段的路面阔度足以让行人及车辆共同使用。当然行人与汽车驾驶者使用该道路时须互谅互让,注意安全,以做到「人车兼容」(即人车共用路面)。

  就张宇人议员问题的各部分,我现答覆如下:

(一)卢吉道27号由住宅改建为酒店的申请,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负责审批。按城规会的既定程序,相关政府部门就其负责的政策及职能范围,向城规会提供意见。

  就交通方面的评估,运输署审视该改建计划申请人最初提交的交通评估报告时,发觉申请人并没有提出限制行车的安排,以利便假日行人使用该路段,因此运输署向规划署提出了反对意见。及后,申请人建议在假日有较多行山人士使用卢吉道的部分时段不使用汽车,而在余下行人较稀疏的时段,将来酒店的小型电动车辆只在有需要时,最多每小时可行走来回两程车(即四次)。在考虑各因素后,运输署认为修订建议可平衡行人使用该路段的需要和卢吉道27号物业拥有人于该路段使用车辆进出的权利,因此向城规会表示不反对该规划申请。

  城规会在批准该规划申请时的其中一个附带条件,是申请人须提交符合运输署要求的交通管理措施。城规会并要求运输署与申请人商讨延长禁止酒店车辆运货行走的时间。因应城规会的关注和讨论,运输署现计划进一步禁止将来酒店车辆在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期早上九时至晚上七时期间使用该路段。运输署已就有关建议通知申请人,有待申请人回覆。

  至于环境问题方面,根据环境保护署提供的资料,该署审阅相关的规划申请文件及实地视察后,认为该计划不会引致任何不可克服的环境影响。因此,环保署对该规划申请原则上不持反对意见。

(二)根据运输署掌握的资料,卢吉道有关路段在周日及公众假期早上九时至晚上七时期间,行人流量平均每小时约为540人,周六则平均每小时为320人。运输署现计划进一步禁止将来酒店车辆在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期早上九时至晚上七时期间使用该路段,以确保行人安全。

  至于平日,该路段行人则较稀疏,平均每小时只有约110人(即每分钟人流只有约两个人)。运输署估计行人及将来酒店车辆分别只需约15分钟及6至7分钟便可行毕该路段。由于在平日及其他非禁止酒店车辆行走的时段,酒店车辆每小时最多只可行走来回两程共四次车,因此运输署认为酒店所产生的车辆流量,不会对该卢吉道路段的容量构成影响。此外,再计及上落客货所需时间,估计在整个路段上,行人遇到酒店车辆的机会只会是一至两次,故对行人的影响应该较少,可以做到人车兼容。

(三)警方表示在过去三年,有关路段没有发生过交通意外。正如回答第(一)部分中所提及,酒店车辆行走该路段的时间及车程数目均会受到严格限制,因此运输署认为没有特别因素会导致交通意外数字上升。但酒店启用后,运输署及警方均会密切监察该卢吉道路段的交通情况,并在有需要时,实施相应的交通管理措施,以确保道路安全。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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