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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香港的航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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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香港国际机场的航道、最高航机起降量及珠江三角洲空域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考虑辟设航机抵港或离港的新航道时,当局除考虑航机使用有关航道时对附近居民造成的噪音问题及地势限制外,还会受制於哪些因素,以及有否探讨解决方法;有否评估辟设新航道会令香港国际机场的最高航机起降量增加多少;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二)鉴於有报道指出,按目前珠江三角洲空域的管理安排,抵港或离港航机须在15 000以上的高度进出香港空域,而该高度限制制约了香港国际机场的最高航机起降量,民航处会否透过现时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及澳门民航局设立的三方工作小组,与内地及澳门当局商讨放宽或甚至撤销该高度限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胡志伟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所订的国际标准及建议,飞行航道的设计除了需要考虑地势环境及噪音等环境问题外,还需要顾及跑道方向、飞行运作要求(例如飞行速度)、超越障碍物时所规定的高度距离、导航设备位置、与邻近机场的空域协调等因素。

  现时进出香港国际机场的飞行航道的设计,是经过详细考虑各相关因素后而制订的。因应《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新的导航规格标准,民航处於去年制订了一套新的飞行程序,让符合相关导航规格标准的航机於去年十二月起可使用一条经西博寮海峡的新进场航道,使飞机能避免飞越人口稠密的地区。

  机场的跑道容量,受多个因素影响,包括航机的标准间距、机场周边的空域、地势及运作环境、在机场升降的航机机种组合,以及机场的基建设施等。因应筹备《香港国际机场2030规划大纲》,机场管理局委托英国航空顾问「英国国家航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就香港国际机场的跑道容量进行研究,有关研究於二○○八年完成。该顾问按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标准,经详细分析香港国际机场周边的地势、运作环境、基建设施及空域等因素后,得出的结论为香港国际机场两条跑道的实际最高容量为每小时68架次。有关结果亦得到民航处认同。

  多年来,民航处已透过持续改善飞行程序及运作、优化空域结构、增加航空交通管制人手,及提升飞行区基建设施等措施,将机场双跑道的容量按需求逐步提升,由二○○四年的每小时50架次,提升至现时的每小时65架次。民航处将继续推进有关工作,将机场双跑道的容量於二○一五年进一步提升至每小时68架次的实际最高容量。

(二)为确保位於不同空域内的航机能同时安全有效地运作,航机需达到一定高度才可由一个航空交通管理单位移交至另一个空管单位。这项航空交通管理安排,旨在确保航机的飞行安全,亦常见於其他繁忙空域的边界上。这项安排与航机升降之间的间距并无直接关系,因此不会对跑道容量构成任何影响。

  由於香港与深圳机场邻近,而且分别由香港及内地两个不同的航空交通管理单位分别管理,因此由香港国际机场起飞的航机,须要在指定的15 700英尺移交高度进入内地空域。此指定高度要求亦适用於由内地进入香港空域的航机。经与内地空管单位协商后,双方自二○○五年起已於指定晚间非繁忙时段(即晚上十一时至翌日早上七时)将移交高度从15 700英尺降至12 800英尺,以减低航机绕道的情况。

  香港民航处、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澳门民航局於二○○四年成立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空中交通管理规划与实施专题工作组(三方工作组),商讨如何改善珠三角空域的使用和航空交通管理的协调工作。三方工作组经商议后,已制定了综合方案,当中包括增设新的空管移交点、优化相关的飞行程序、航道及系统的设置、调整空域的结构、逐步统一空管标准等,以优化珠三角空域设计、规划及航空交通管理。民航处会继续透过三方工作组,与内地空管部门探讨进一步优化珠三角空域管理,包括上述的航空交通管理安排。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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