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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专营巴士公司的新专营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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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表示,政府计划於今年第四季开始与城巴有限公司(香港岛及过海巴士网络专营权)(下称「城巴(专营权一)」)及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下称「屿巴」)商议续办新的专营权,以便新专营权能紧接在现有专营权届满后开展,确保市民能继续得到适当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务。

  发言人表示,城巴(专营权一)及屿巴现有的专营权分别将於二○一六年六月一日及二○一七年三月一日届满。两家专营公司已表示有意申请为期10年的新专营权。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香港法例第230章)(下称《条例》),行政会议可向公司批予经营公共巴士服务的专营权,专营权的年期不可超逾10年。《条例》亦规定,专营公司在专营期内的任何时间,均须维持达致运输署署长满意程度的适当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务。根据《条例》,政府过往曾多次因原有专营公司能够提供适当而有效率的公共巴士服务,并愿意继续投资经营专营巴士服务,於原有专营权临近届满时再次批予为期10年的新专营权。

  城巴(专营权一)主要营运香港岛及过海巴士网络,屿巴的主要营运范围则为大屿山及深圳湾口岸。

  发言人说:「城巴(专营权一)及屿巴一直提供适当而有效率的巴士服务,而且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以进一步改善服务。」

  「专营巴士行业的经营环境,在营运成本上升及在包括铁路在内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激烈竞争下,在可见的将来预计仍会相当艰巨。」

  「为确保乘客继续获得必需的公共巴士服务,政府会与两家专营公司分别就为期10年的新专营权进行商议。政府会以务实的态度,致力为市民争取最有利的新专营权条款。但我们不会低估商议的难度,在过程中会顾及实际环境。」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交通谘询委员会亦分别於昨日(六月二十三日)及今日就城巴(专营权一)及屿巴新专营权的条款规定作讨论。两个专营权事宜的文件可由明日(六月二十五日)起在运输及房屋局网站(www.thb.gov.hk)和运输署网站(www.td.gov.hk)下载。公众人士可由明日起至本年九月十六日,透过邮寄(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40楼,运输署巴士及铁路科)、传真(2802 2679)或电邮(bus-franchise@td.gov.hk) ,就该两个专营权的条款规定提交意见。政府亦会邀请区议会辖下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委员提供意见。

  另外,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下称「九巴」)的现行专营权,会在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届满。由於届满日期距离现时尚有一些时间,而九巴营运的巴士网络比较庞大,涉及路线较多,因此,九巴的巴士网络的新专营权会分开处理。政府预计可於明年年中左右向立法会交代,及就该新专营权的条款规定邀请公众提出意见。



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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