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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处理医疗事故及医疗服务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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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答覆:

问题:

  香港医务委员会(下称医委会)获赋予法定权力,就针对注册医生专业操守的投诉进行纪律研讯,并可对裁定为专业失当的医生采取纪律处分。据报,医委会每年接获约500宗投诉,但平均只就当中的22宗召开纪律研讯。有市民批评,医委会的成员大部分由医学界人士组成,容易造成「医医相卫」的情况,例如对专业失当的医生从轻发落。此外,医委会处理部分个案的时间亦十分漫长,令医疗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怨声载道。例如,有一对夫妇的初生儿子在二○○五年夭折,但医委会到最近(即事故发生九年后)才裁定有关医生专业失当。此个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医委会的组成、运作及处理投诉的程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医委会现时的组成、成员委任准则及运作模式,能否让医委会在处理投诉时客观持平、具公信力及有效率;如有,评估的方式、结果和跟进行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可否立即进行评估;鉴于有市民认为医委会对被判?业失当的医生的处分往往过轻,因此欠缺足够阻吓力,当局会有何跟进行动;

(二)鉴于上述个案的事主据报花费了超过一百万元于律师费和聘请专科医生撰写独立评估报告等,当局有何政策及措施,协助财政紧绌和缺乏医疗专业知识的医疗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讨回公道;及

(三)会否?究设立一个新的独立申诉机制(例如医疗申诉专员公署),?责处理关于医疗事故的投诉?

答覆:

主席:

(一)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规管机构,负责处理本港医生的注册及规管事宜,包括就注册医生的专业操守进行相关研讯及纪律处分程序。医委会由24名注册医生及四名业外人士组成,前者包括七位由业内注册医生选出及另外七位由香港医学会选出的注册医生,其余的注册医生成员则由卫生署署长、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医院管理局及医学专科学院提名并由行政长官委任。至于该四位业外委员,亦是由行政长官委任。

  医委会须按照《医生注册条例》及《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所规定的程序,处理所接获对注册西医的投诉,并对其可能涉及专业行为失当指控,展开调查及采取纪律行动。如有医生因专业失当而被裁定违反纪律,医委会可给予惩罚,向该名医生发出警告,甚至撤销其专业注册。

  在接获有关本港注册医生专业操守的申诉后,医委会辖下的初步侦讯委员会要就个案展开初步调查,并就进行研讯与否向医委会提出建议。初步侦讯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包括从医委会成员中选出的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以及一名医委会的业外委员。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及有关的既定程序,医委会依循下列三个步骤的部分或全部程序来处理所有申诉:

(i)初步侦讯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在征询一名业外委员的意见后,对申诉作初步考虑,决定申诉是否属毫无根据、琐屑无聊或无法跟进以致不能或不应再作处理的个案,还是有理由呈交初步侦讯委员会作全面考虑;

(ii)初步侦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申诉并考虑涉案注册医生的解释后,决定个案是否表面证据成立,须转呈医委会进行正式研讯;以及

(iii)由医委会最少五名成员组成小组进行研讯,其中一人须为业外委员,以聆听申诉人和答辩的注册医生双方的证供。

  医委会在二○○九年至二○一三年五年内处理了119宗纪律研讯,当中只有七宗不成立的个案。医生受到的惩处包括警告和谴责,另外有76宗个案涉及医生被撤销注册,除名期由一个月至永久不等。医委会研讯的判决及理由上载于委员会的网页,而有关判决会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刊登于政府宪报。

  为加快处理申诉及进行研讯的时间,以应付日益上升的投诉个案,医委会在今年六月提出增加业外人士担任审裁顾问,并容许业外审裁顾问在初步侦讯阶段及研讯阶段代替医委会业外委员组成会议法定人数。当局正积极研究有关建议。

(二)政府一向重视医疗服务质素和病人安全,并致力建立一套有效的处理医疗事故及医疗服务投诉的机制。现时不同的机构在医疗投诉或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除了医委会及其他医护专业法定规管机构有既定程序处理涉及医护人员专业行为失当投诉外,医院管理局亦设有机制,处理病人、病人家属及市民对该局的投诉。卫生署在收到有关私家医院的投诉或医疗事件的呈报后会作出调查,并会要求医院采取合适措施纠正错误,或将个案转介到有关专业规管组织跟进。

  医疗系统以外,申诉专员公署负责调查有关公营服务包括医疗服务的投诉,重点在于其是否有行政失当。涉及死亡的事故会交由死因庭进行研讯。病人或家属亦可透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有关医疗机构或人员作出追究,司法机构会研究提出诉讼的人士是否蒙受损失,并判断有关赔偿问题。

  如果投诉人希望获得法律意见,可以利用民政事务处法律谘询中心或两个律师会提供的免费法律谘询服务。法律援助署则为合资格的申请人,在香港法院进行民事或刑事诉讼时提供律师服务。

(三)鉴于人口持续增长和老化,以致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已成立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的高层次督导委员会,就香港的医护人力规划及专业发展问题进行策略性检讨。委员会会评估现时受法例规管的医护专业的人力需求,并就其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建议。检讨范围涵盖医护专业的规管架构,包括有关规管组织的功能及组成。待检讨完成,当局会适当跟进委员会的有关建议。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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