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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三题:警方一贯采取最低武力确保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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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急切质询及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本月十三日,本会财务委员会审议有关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拨款申请期间,逾千名受有关计划影响的村民和其他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大楼)外示威,要求政府撤回有关的拨款申请。部分示威者试图进入大楼,因而与在场警务人员发生冲突。警方随后进行清场。有记者声称被警员以武力抬走,亦有示威者声称遭警员屈曲关节令他们感到痛楚。此外,有示威者及议员助理被拘捕,当中部分人声称在警车上遭警员粗口辱骂、拳打、打头、吐口水、掌掴和扯头发。鉴於财务委员会将於本星期五继续审议上述的拨款申请,而据报将再有示威,并可能再发生冲突,政府有否即时检讨警方在上星期五清场的做法(包括将记者移离现场,以及将示威者带返警署的过程)是否符合《警察通例》,特别是使用最低武力的原则;以及有否具体的措施,进一步确保警方在本星期五处理示威的执法行动符合《警察通例》?

答覆:

主席:

  就张超雄议员的提问,我回覆如下: 
 
  在六月十三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期间,有示威者以暴力手段强闯立法会,对立法会大楼造成多处破坏。示威者推倒并抢夺「铁马」,冲击立法会大楼不同入口,毁坏多处玻璃门,及毁坏大楼外墙,一个紧急出口的防火门被打烂。冲击事件干扰了立法会委员会会议的进行,并有六名立法会保安员与四名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受伤,其中一名保安人员脚趾骨折。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了所有在场人士,包括立法会议员、执行职务的保安人员、警务人员,甚至在场原本希望和平表达意见的民众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及社会安宁。

  警方当日的行动,是应立法会秘书处的要求提供协助。警方所采取的行动亦符合警队使用最低武力的一贯政策,并有效制止有关人士的暴力冲击行为,保护立法会人员及市民的人身安全,并确保公共秩序。警方所采取的行动是合法、必须、合理及恰当的。

  警方重申尊重新闻自由及采访自由,亦完全明白配合传媒采访工作及与传媒保持有效沟通的重要,并会继续在互相尊重及体谅的基础上与传媒保持良好关系,提供所需协助,加强彼此合作。

  张议员在问题中对警方人员所作出的指控未经过详细调查,在现时作出任何结论都对双方不公平。任何人士如对於警方的执法行为有任何不满,他们可以根据法律定下的程序,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投诉警察课在运作上独立於其他警务单位,专责处理和调查市民对警队成员的投诉。投诉警察课会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调查及处理有关投诉,而调查亦会受法定的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审核。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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