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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一题:维持公共秩序及立法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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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邓家彪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急切质询及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在刚过去的两个星期五,本会财务委员会审议有关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拨款申请期间,部分示威人士采取暴力手法,并试图闯入立法会综合大楼(下称「大楼」)。他们冲击警员及立法会秘书处保安人员,导致多人受伤(包括超过十名秘书处保安人员),大楼亦有若干设施遭破坏。鉴于财务委员会将于本星期五继续审议上述的拨款申请,而据报示威人士将会再采取激烈行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警方将会采取什么紧急措施,维护法纪及维持公共秩序,以保障在场人士(包括警员及保安人员)的人身安全?

答覆:

主席:

  在六月十三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期间,有示威者以暴力手段强闯立法会,对立法会大楼造成多处破坏。示威者推倒并抢夺「铁马」,冲击立法会大楼不同入口,毁坏多处玻璃门,及毁坏大楼外墙,一个紧急出口的防火门被打烂。冲击事件干扰了立法会委员会会议的进行,并有六名立法会保安员与四名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受伤,其中一名保安人员脚趾骨折。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了所有在场人士,包括立法会议员、执行职务的保安人员、警务人员,甚至在场原本希望和平表达意见的民众的人身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及社会安宁。

  事件发生后,特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均强烈谴责示威者激烈的暴力行为。警方正对事件作出适当调查,并会对有关人士追究刑事责任,将涉案人士绳之于法。

  立法会范围的保安管理安排由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并由立法会秘书处提供支援。立法会有一贯的措施,管理在立法会大楼及周边地方进行的示威活动,在一般情况下,警方不会参与。警方只会在收到立法会秘书处寻求协助或有人报案时,在知会秘书处后才进入立法会。立法会就面对可能发生严重保安问题或遇到紧急情况,向警方寻求协助,警方会积极处理。警方会对有关公众活动或激烈行为作出全面的风险评估及适当部署,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事宜,维持公共秩序及保障立法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

  议员关注到本星期五可能有示威人士会再度采取激烈行为冲击立法会。我们理解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及立法会秘书处已经就上星期五冲击立法会事件开会讨论及作出检讨,研究如何加强立法会大楼内外的保安措施。立法会秘书处与警方亦已就本星期五的保安问题积极联络,研究有效的安排和应变方案,特别是针对一些全心冲击及攻入立法会的人士可能作出的激烈行为,以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及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政府一向尊重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游行及和平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公众集会或游行人士在行使表达诉求的权利时,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及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不应作出任何破坏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为。我们重申,我们绝不容忍或姑息任何暴力行为。若有任何违法、破坏社会安宁或公共秩序的行为,警方会采取果断行动,包括即时拘捕,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破坏。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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