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警方就七月一日公众集会及游行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

  警方已于今日(六月十四日)向七月一日公众集会及游行的主办单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基于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平衡游行人士及其他市民及道路使用者的权利,警方就今次公众活动的安排施加若干条件。

  警方于四月十六日接获一团体递交拟于七月一日在港岛区举行一个公众集会及游行的通知书。主办单位其后于五月二十二日及六月五日修订了该公众集会及游行的细节。集会拟于当日下午一时在维园举行,游行于下午四时出发,途经高士威道、礼顿道、伊荣街、边宁顿街、怡和街、轩尼诗道、金钟道、德辅道中,至遮打道行人专用区附近一带集会至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

  警方在接获有关的公众活动的通知后,积极与主办单位保持沟通,并向他们提供意见及协助,期间与主办单位进行了两次会面。每次会面,监警会秘书处亦有派员观察。

  警方经过全面的风险评估及平洤各方面的权利,包括主办单位的诉求后,今日向主办单位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并就今次公众活动的安排施加若干条件,有关的条件及考虑如下:

*维园集会的安排

  主办单位在其提交的修订通知书中,载列集会时间由下午一时正开始、集会地点扩展至维园的中央草坪及将游行起步的时间延后至下午四时正。

  根据过往处理类似公众活动时警方与主办单位的安排,若集结在维园1号至6号足球场参与集会及有待出发游行的人士,达至该六个足球场约百分之八十五的面积比率时,游行便须开始。纵使在这样的安排下,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仍然需要两个半小时或以上才能全数离开维园。

  主办单位建议,当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已集结在全部维园1号至6号足球场,以及中央草坪约百分之五十的面积比率时,游行才会开始。在这样的安排下,维园足球场及中央草坪内聚集及等候的人士,将会比以往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数更多;加上主办单位预计这次参与人数将由以往的五万人增加至十万人,更多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将无可避免地需要远超于两个半小时才能全数离开维园。

  因为过长时间的等候,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及鼓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事端或意外,会增加场内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风险。

  警方经评估后,决定集会须由下午一时正至下午四时正在维园1号至6号足球场举行,但当集结在该六个足球场参与集会及有待出发游行的人士,达至该处约百分之八十五的面积比率时,游行队伍便须由维园出发。

  当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已集结在全部维园1号至6号足球场,随后进入维园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可以进入中央草坪集合及等候出发。

*游行的起步时间

  主办单位在其提交的通知书及修订通知书中,预计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数将由以往的五万人增加至十万人,亦提议将游行起步时间延后至下午四时正开始。

  根据过往处理类似公众活动的经验,在维园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需要两个半小时或以上才能全数离开维园。而游行的人士由维园出发到达中区完成游行亦需要约三小时。若游行在下午四时正才开始,较迟出发的人士将会在黄昏日落前后才可以离开维园,这意味着大量参与集会及游行的人士将会需要于日落后在行车路上进行游行,这样会对他们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

  警方经评估以上情况及上一部分有关维园集会条件的考虑后,决定于下午三时正或当集结在维园1号至6号足球场参与集会及有待出发游行的人士,达至该六个足球场约百分之八十五的面积比率时,游行便须开始(两者以时间较早者为准)。

*游行路线的安排

  主办单位于其提交的修订通知书中,要求开放轩尼诗道东西行全线供公众游行队伍使用,金钟、湾仔以及铜锣湾一带的公共交通服务及公共紧急服务,将会因而受到重大的影响及延误;因此,为着游行人士及其他市民的安全,以及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警方只让公众游行队伍沿上述游行路线西行全线、德辅道中东西行线及电车路东西行线前进,可用作游行的电车路东西行线包括介乎边宁顿街及克街的一段及介乎晏顿街及毕打街的一段。而高士威道、怡和街、轩尼诗道及金钟道东行车路会留作紧急车辆及其他道路使用者使用。

  除上述条件外,警方当日亦会采取下列的人流安全管理措施:

*崇光百货外及百德新街过路线的安排

  根据过往经验,于大型游行期间崇光百货外及百德新街过路线曾有大量游行人士从该两处过路线横过怡和街加入由维园出发的主要游行队伍,此举不单对主要游行队伍构成严重阻塞及延误,亦严重影响东行线的交通及该路段作为紧急车辆通道的功能,对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构成严重威胁。故此,警方于游行期间将会暂时关闭该两处过路线。主办单位请尽量呼吁游行人士不要从这两处过路线加入游行队伍。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期望与主办单位紧密合作,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安排,确保当日的公众活动能在一个安全及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不反对通知书已上载警务处网页(www.police.gov.hk)供公众浏览。



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16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