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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强烈谴责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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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对於昨日(六月十三日)和今日(六月十四日)凌晨在中区有示威人士冲击立法会大楼的暴力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部分示威人士罔顾公共安全,推倒铁马及冲击立法会大楼各个出入口,对自身及其他市民构成危险,警方应立法会的要求提供协助,曾作出劝喻及警告,但有关人士拒绝听从,以致有警务人员和保安人员受伤,以及立法会大楼多处地方损毁。由於有关人士的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和公共秩序,警方经多次劝喻及警告无效下,已采取措施,包括使用胡椒喷剂,阻止示威人士继续冲击立法会大楼及防御袭击,保障其他在场人士安全。情况其后受到控制。
 
  由於示威人士拒绝离开,警方应立法会的要求,决定采取行动,移走示威人士,期间拘捕十三人,包括十二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年龄介乎十九岁至三十九岁,分别涉嫌「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及袭警。

  较早前,警方亦拘捕了八名男子,年龄介乎二十岁至七十二岁,分别涉嫌「在立法会委员会举行会议时扰乱会议」、「妨碍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袭警及妨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游行及示威活动。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



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6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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