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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上诉法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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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十三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伦明高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任命由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起生效。

  伦明高法官的简历如下:

  伦明高法官于一九五○年在津巴布韦出生。他分别于一九七二年及一九七六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及文学硕士学位。他分别于一九七三年及一九八一年在英国(内殿律师学院)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一九九四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他于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七年间在英国私人执业,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一年间在香港前律政署任职,一九八二年至二○○三年在港私人执业,期间于二○○一年至二○○三年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二○○○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直至二○○三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二○○五年至二○一二年间出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主席。二○一二年十月至二○一三年四月出任调查委员会主席,就导致二○一二年十月一日两艘船只在南丫岛附近相撞的情况进行调查。二○一一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二○一三年获委任为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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