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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3-2014年度)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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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3-2014年度)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追加拨款(2013-2014年度)条例草案》。

  《公共财政条例》第9条规定:「在结算任何财政年度的帐目时,记在任何总目上的开支如超逾拨款条例拨予该总目的款额,超额之数须包括在追加拨款条例草案内,而该条例草案须在出现该超额开支的财政年度终结后,於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提交立法会。」

  二零一三至一四财政年度的帐目已经完成结算,在83个开支总目中,有31个超出《2013年拨款条例》原先拨给该等总目的款项,有关的额外支出,主要是为了应付二零一三年公务员薪酬调整,向雇员再培训局、关爱基金、奖券基金、语文基金及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注资,实施一次性纾缓措施如为公屋租户代缴两个月租金等。所有超额开支均已获得财务委员会批准或该委员会授权批准,给予追加拨款。

  现提出《追加拨款(2013-2014年度)条例草案》,以便对该31个开支总目所需合共约577亿元的追加拨款,给予正式的法律权力依据。

  多谢主席。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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