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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无纸证券市场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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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证券及期货及公司法例(无纸证券市场修订)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六月十三日)刊宪。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十一日)说:「条例草案为引进无纸证券市场制度提供法律框架。」

  陈家强说:「条例草案是本港迈向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重要一步。实施无纸制度将提升市场的整体效率、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和提高香港的竞争力。」

  现时,若干证券必须按照法例规定发出纸张式证明书和使用纸张式转让文书。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的证券,如存放于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营办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其法定所有权属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有关投资者只持有证券的实益权益;他们并非登记持有人,并无法定所有权。

  在建议的无纸证券制度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没有纸张文件的情况下,持有和转让证券,并以本身名义登记其证券,从而享有法定拥有权的一切权益。

  条例草案主要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公司条例》。

  该两项主体法例将订明无纸证券市场的监管架构大纲。至于与运作事宜及监管工作有关的细节,将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制订的新附属法例中订明。

  建议制度的首阶段涵盖已经或将会在联交所上市的股份;稍后阶段才会涵盖已经或将会在联交所上市的其他证券,例如债权证和单位信托。

  预计无纸证券市场落实前会设立过渡期,现时以纸张文件为基础的系统会与建议的无纸证券系统同时运作。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将负责与新的无纸证券市场环境有关的监管及运作事宜。

  条例草案将赋权证监会监管无纸证券市场及订定相关附属法例。

  为建立无纸证券市场作好准备,政府当局会继续与各持份者紧密合作,并在证监会继续致力协作下,与持份者商讨,以敲定无纸证券市场运作机制的技术细节,以及制订相关附属法例。

  条例草案已上载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chinese/topical/usma.htm),供公众阅览。

  条例草案将于六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会。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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