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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汇物业有限公司旗下天水围天盛苑幼稚园校舍甄选幼稚园申办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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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六月六日)宣布,符合条件的团体可就领汇物业有限公司(领汇)旗下的一所幼稚园校舍提交办学申请。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是次推出可供租用的校舍位於香港新界元朗天水围天靖街3号天盛苑服务设施大楼二楼,可提供六个课室。」

  「有关幼稚园校舍现供申请,是基於领汇作为该校舍的业主要求本局提名将该校舍租予一所非牟利教育机构。甄选营办幼稚园的团体将以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在审批申请时,教学质素将属首要考虑条件。申请会按申办团体提交的计划书,以及其营办学校(特别是幼稚园)的办学纪录等作为评核准则。」

  所有申请均会交由遴选委员会考虑,其成员包括政府人员及非政府人员。申办团体须填写一份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文件及一份办学计划书一并提交。办学计划书连所有附件在内不得超过十页,另须附上一份不超过两页的摘要。计划书的内容须包括该校的抱负及使命、管理及组织、学与教、给予儿童的支援及学校文化、儿童发展目标及自我评估指标等。申办团体亦可以引用现正营办的其他学校及其营办表现作为例子,以支持其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申办团体必须为认可的慈善机构或属公共性质的信托机构,并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以及:

(1)按《公司条例》注册成立(如成功获分配校舍,申办团体须确保其组织章程细则已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标准条文);或

(2)按其他条例注册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在审阅该团体的章程后,认为可获考虑分配校舍。

  申办团体可於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kg-selection_tc)下载是次为领汇旗下幼稚园校舍甄选幼稚园申办团体工作的申请表格及其他参考资料。

  申办团体须於二○一四年七月七日下午五时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有关文件及18份办学计划书连摘要,交抵教育局幼稚园特别职务第二组(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4楼1431室)。迟交、未填妥或以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概不受理。

  如有查询,可致电2892 6366或2892 6415。



2014年6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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