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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度第二次校舍分配工作--运用空置校舍应付观塘区小一学位预计出现的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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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六月五日)公布,合资格的办学团体可透过二○一四年度第二次校舍分配工作,申请两所位於观塘的空置校舍。

  该两所空置校舍分别是位於观塘坪石恏第二座校舍的前五邑甄球学校校舍,以及位於观塘顺安恏恏小学第一校舍的前葛量洪教育学院校友会观塘学校校舍。有关空置校舍的资料载於附件。

  教育局发言人说:「为了应付目前至二○一八/一九学年观塘区小一学位预计出现的过渡性短缺,政府指定两所位於观塘的空置校舍,作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及或营办个别有时限性资助小学之用。」

  「观塘区的六岁学童人口预计将於二○一八/一九学年达到顶峰,然后在二○一九/二○学年逐步回落至稳定水平。成功的申办团体预期将由二○一五/一六至二○二三/二四学年於两所空置校舍营办学校,以纾缓观塘区小一学位过渡性短缺的情况。当观塘区小学学位供求稳定之后,被分配的校舍将需要交还政府,届时教育局将根据租约於事先给予营办者合理时间通知后,要求营办者交回校舍。」

  发言人补充说:「本局预计,分配工作完成后,成功申办的团体将充分利用有关校舍,在二○一五/一六至二○二三/二四学年期间,尽可能纾缓学位过渡性短缺。至於相关年期内每个学年实际营办的班数,则须按教育局的批准为准。」

  「校舍分配将以办学团体互相竞逐的方式进行。在审批申请时,教学质素将属首要考虑条件。考虑的因素包括申请学校或办学团体的办学纪录,以及提交的办学计划书的质素。倘若条件相若,则会优先考虑最能够在预定时间内提供学位应付预计出现的小一学位过渡性短缺的营办者。就有时限性扩充现有资助小学的申请,营运现有学校和扩展校舍的行政安排也在考虑之列。」

  所有申请均会由校舍分配委员会审核,其成员包括政府及非政府人员。就营办有时限性的资助小学的申请,每个申办团体可就每所校舍提交一份申请书,即最多共两份申请书,或者就於两所校舍营办一间有时限性的资助小学提交一份申请书,或者就於一所或两所校舍扩充其办学权下现有资助小学提交多於一份申请书。

  如申办团体提交多於一份申请书,每份申请将独立处理。申办团体须填妥申请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及办学计划书(包括所有附件在内不得超过10页,另附两页摘要)一并提交。办学计划书须列明抱负及使命、管理及组织、学与教、校风及向学生提供的支援、学生表现指标及自我评估指标。申办的办学团体亦可列举现时营办的学校,并分别列述其营办表现,以支持是次的申办。

  根据现行的校舍分配政策,申办团体必须为认可的慈善机构或属公共性质的信托机构,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公司条例》注册成立,而其组织章程细则已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标准条文;或

(2)按其他条例注册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在审阅该团体的章程后,认为可获考虑分配校舍。

  就扩充资助小学校舍的申请,申办团体须正在本港营办一间或以上的资助小学,而申办团体必须为申办学校的注册办学团体。

  二○一四年度第二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请表格及其他参考资料,可於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载,该网页亦备有更多有关是次校舍分配工作的资料。

  申办团体须於二○一四年七月四日下午五时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请表、有关证明文件及19份办学计划书连摘要交抵教育局基础建设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六楼)。迟交、未填妥或以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概不受理。

  如有查询,可致电3509 8413或3509 8411。



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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