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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汇报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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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三十日)公布,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委任杨逸芝为财务汇报局的业外成员,任期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止。

  杨逸芝将接替已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四日辞任的财务汇报局成员刘燕卿。

  杨逸芝是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委员会委员兼公司秘书。她现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成员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成员。杨逸芝亦曾是重写《公司条例》谘询小组的成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公布有关任命时表示:「财务汇报局履行重要的法定职能,致力维持香港上市实体财务汇报的质素。我们衷心感谢刘燕卿女士自二零一二年以来对财务汇报局所作出的贡献和支持。」

  陈家强续说:「杨女士在企业管治及规管事宜方面具备丰富经验。我们期待杨女士为财务汇报局作出贡献,尤其是我们现正就提升本港核数师监管制度的独立性制订拟议改革方案。我们有信心杨女士将与主席和其他成员紧密合作,协助财务汇报局有效地履行其法定职能,加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地位。」

  财务汇报局是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成立的独立法定组织,就有关本港上市公司和集体投资计划在审计或汇报方面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展开独立调查,以及就本港上市公司和集体投资计划可能没有遵从会计要求的事宜展开独立查讯。

  在杨逸芝获委任为财务汇报局成员后,财务汇报局将由十一名成员组成,包括两名当然成员(公司注册处处长及财务汇报局行政总裁)。根据《财务汇报局条例》,财务汇报局过半数成员(包括非执行主席)须为业外人士,即非会计师。财务汇报局主席由行政长官任命,其他成员则由财政司司长按授权委任,其中三名成员按证监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提名而作出委任。



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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