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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就电视节目《东张西望─电视牌照风云》违反《电视节目守则》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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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於二○一四年五月第三十一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通讯局收到逾27 000宗有关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帹)於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在翡翠台和高清翡翠台播放,并由无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无帹网络电视)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在无帹安哥台重播的电视节目《东张西望─电视牌照风云》(该节目)的公众投诉。

  有关投诉主要指该节目偏颇、有误导成分、不准确、歪曲和隐瞒事实,对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香港电视网络)不公平,但没有给予香港电视网络适当机会就该节目中的批评作回应。

  在审议有关投诉时,通讯局留意到整个节目是讨论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免费电视牌照)发牌事宜的专辑,而有关议题在该节目播出时受到公众高度关注。有鉴於此,通讯局认为该节目属「采用调查手法报道」的「时事节目」,并属《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电视节目守则》)第9章所指的「真实题材节目」。该节目须符合《电视节目守则》第9章中有关准确、持平及公平的规定。

  通讯局认为该节目违反了《电视节目守则》第9章中有关准确、持平及公平的规定,并认为:

(a)该节目在报道发出免费电视牌照的议题时未能恰当地持平,尤其是有关议题在节目播放时受到公众高度关注,但节目在报道各方意见时没有尽量求取平衡。该节目在比较三家免费电视牌照申请机构时,隐瞒事实而有所偏倚,或轻重倒置而误导观众,而有关环节为该节目的重要部分,致令该节目的整体表达手法,令人对香港电视网络产生偏见(《电视节目守则》第9章第2和3段);

(b)鉴於上文(a)段所述的理由,该节目误导观众,对香港电视网络不公平(第9章第9段);  

(c)该节目令观众产生的印象为香港电视网络不及其余两家免费电视牌照申请机构。该节目带有损害香港电视网络的批评,属《电视节目守则》相关条文所指,会影响香港电视网络的声誉。从该节目所报道的相关事宜可推断,无帹在播放节目以及无帹网络电视在重播节目时,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该节目已尽量公正地报道所有重要事实,而且也没有给予香港电视网络适当机会及时作出回应(第9章第15和16段);以及
 
(d)该节目引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的讲话日期并不正确,可能会令观众感到混淆(第9章第1A段)。

  考虑到违规的严重程度和性质,通讯局决定就无帹违反《电视节目守则》第9章第1A、2、3、9、15及16段,向无帹施加罚款港币50,000元。至於无帹网络电视,通讯局考虑到该台是重播无帹在前一日播出,而且是由无帹制作的同一辑节目,因此决定向无帹网络电视发出警告,促请它严格遵守《电视节目守则》中的相关条文。

  由於通讯局就有关投诉个案收到非常大量的投诉,故此不会个别回覆每名投诉人。有关通讯局就此个案所作出的裁决详情,请公众人士包括有关投诉人参阅通讯局网页: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40527_tc.pdf。



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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