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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九月三十日截止申请(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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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五月二十五日)提醒私人垃圾车车主,「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将於九月三十日截止接受申请,车主应尽快递交资助申请及完成垃圾车改装工程,以改善垃圾车的环保表现及符合明年实施的新规例要求。

  环保署发言人说:「署方推出『改装垃圾车资助计划』,以一次过资助形式,协助私人垃圾车车主为其压缩型垃圾车加装金属车斗尾盖及污水收集缸,以改善垃圾车由於没有相关装置而造成徖生及气味问题。」

  「资助计划的申请期将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完结。有意申请资助的私人垃圾车车主应尽早递交申请,以避免限期前有大量申请而导致车辆维修承办商未能如期完成改装工程。」

  环保署计划指定二○一五年四月一日为《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修订规例)生效日期,修订规例生效后,将来驶进堆填区及废物转运站的压缩型垃圾车必须配置构造合适及性能良好的金属车斗尾盖及污水收集缸,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港币十万元。

  资助计划详情及申请表已上载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rcv_subsidy(只提供中文版)。

  如对资助计划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环保署电话2872 1847。



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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