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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回覆:
问题: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在本年四月十五日公布,预算开支达668亿元的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建造工程(高铁工程)的新修订工程时间表,当中通车日期需由二○一五年押后至二○一七年。港铁公司解释,高铁工程延误的原因包括恶劣的天气和难以处理的地质情况。据报,毗邻高铁西九龙总站的西九文化区计划亦受影响,部分设施的建造工程将会有延误。港铁公司董事局在四月二十九日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就高铁工程的管理方针进行全面检讨。然而,有人批评独立委员会的成员全为港铁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该调查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欠缺独立性。政府五月二日宣布成立一个三人独立专家小组就工程延误作出全面审视,但该小组的候任主席因被指涉及利益冲突而在政府公布其任命的数小时后请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恶劣的天气和难以处理的地质情况分别令高铁工程延误了多少天;
(二)有否评估政府须否就高铁工程向本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若评估结果为需要,何时会提出申请及所涉款额为何;若评估结果为没有需要,原因为何;
(三)鉴於港铁公司提交本会的文件显示,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运输及房屋局及港铁公司高层进行过电话通话及会议,会上港铁公司向运输及房屋局提及高铁项目於「放宽」的局部开通概念基础下仍有可能达到二○一五年的目标(有关消息),而运输及房屋局明显质疑「放宽」的局部开通概念及不表赞同,(i)为何政府不即时对外公布有关消息、(ii)何人决定不对外公布有关消息、(iii)在电话通话及会议中有否有提及高铁工程超支(若有,详情为何),以及(iv)为何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局长)不出席该次会议;
(四)有否评估局长在高铁工程延误一事上有否失职,以及局长应如何履行他在政治委任制度下的政治责任;
(五)有否评估市民是否接受局长就其处理高铁工程延误所作解释和道歉;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六)有否评估高铁工程延误的影响,包括(i)有否令市民对政府产生不满、(ii)市民对港铁公司和政府是否已失去信心、(iii)对香港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iv)对西九文化区计划进度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七)会否要求港铁公司解雇其行政总裁及其他失职的高层职员,而非让他们约满离任;若会,何时提出有关要求;若否,原因为何;
(八)有否就高铁工程延误向港铁公司提出补救方案,以减低工程延误的负面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九)有否就高铁工程延误与内地当局磋商,以避免影响两地口岸的接驳及引起其他问题;有否评估延误对香港与内地经济及两地融合造成的影响;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十)会否要求港铁公司重组独立委员会,以加强其独立性;若会,何时重组;若否,原因为何;
(十一)何时作出委任独立专家小组的决定;委任有关成员前有否向他们解释具体的工作范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十二)预计独立专家小组何时会完成调查工作;会否全面公布调查报告;若会,何时公布;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大辉议员的问题的十二个部份,现综合答覆如下:
就问题分项(一)、(二)、(六)(iii)、(六)(iv)、(八)及(九),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高铁香港段)是本港的重要运输基建,政府对项目延误高度关注。政府会全力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跟进,致力追赶工程进度及控制工程支出。因应事情的最新发展,政府已要求港铁公司尽量减少延误,以及把任何额外开支控制於核准工程预算内。我们现正要求港铁公司提供更多资料,解释引致工程严重延误的原因,例如有否因恶劣天气和难以处理的地质情况而引致的延误,以及追回进度的详细方案。待收到港铁公司所有相关资料后,我们会严格审视港铁公司建议的新完工日期是否切实可行,并会及早向立法会及公众作出交代;现阶段我们未能确实评估高铁香港段通车日期。我们亦未有就今次延误可能做成的经济损失,作出评估。
至於西九文化区方面,政府需要时间详细评估高铁香港段延误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并会继续与西九文化区管理局保持沟通。至於与内地的磋商,路政署一直有通过协调小组,与内地相关单位商讨有关的工程进度,协调跨界施工安排。我们会继续透过现行机制与内地紧密联系,包括研究是次工程延误对内地口岸可能带来的影响。
至於问题分项(三),有关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政府和港铁公司的会面,我们已向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提交了文件(立法会CB(1)1422/13-14(04)号)详细交代当日会面的讨论要点,当中已包括问题分项(三)的事宜。上述文件夹附於附件一,以供参阅。政府亦於五月五日和五月十九日的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作出了全面的交代。
概括而言,经过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会议上与港铁公司的反覆讨论后,基於会上共识,政府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交代时表示:高铁香港段项目主要工程於二○一五年内完成,再加六至九个月测试和试行运作。这是当时判断和考虑下一个实在的评估。会后一段时间内,路政署一直要求港铁公司提交追回工程进度的措施详情,以确定通车目标日期须否修改。至於林议员询问,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电话通话及会议上有否提及超支问题,我们在相关文件内已说明,政府知悉工程不同合约有滞后的情况,港铁公司亦有采取方案追回进度;但同时,政府一直有提醒港铁公司,任何追回进度的措施不可令整个高铁项目超支。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当日,我没有出席会议是因为我当天的工作已排满,因此我指示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运输) 当天主持与港铁公司高层召开的紧急会议,弄清最新情况。运房局及路政署出席该会议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
林议员问题分项(四)及(五),正如我於五月五日出席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时以及往后的一些场合已表示,今天事后回看,运房局和路政署方面是否对於港铁公司过分信任,我同意当时判断上和事后处理上有问题,当时应把政府方面与港铁公司的分歧公开及告之立法会,为此我是有责任的,我已郑重向立法会及公众道歉,并接受大家批评。而我在五月十九日出席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时亦已表示作为局长,我在处理高铁事宜,一直秉持尊重和信任专业的原则;我过去提交立法会的所有报告,也是基於路政署的专业汇报和判断,从不会政治凌驾专业。如果行政长官委任的独立专家小组在审视中,认为我作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政府监察高铁项目的制度和过程中是有具体责任,我会立即辞职。
林议员的问题分项(六)(i)及(六)(ii),我们从不同渠道,包括市民给政府的函件及电邮、媒体的报导以及立法会议员的提问及质询,都已清楚了解市民对高铁香港段工程延误的深切关注和责难。政府当务之急,是与港铁公司全面跟进工程进展,并加紧监督港铁公司致力减少延误时间和尽力把开支控制於核准工程预算内。就港铁公司在委托协议下的责任问题,我们会征询律政司的意见,按法律去保障纳税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在独立专家小组完成报告后,若发现涉及人为因素,当然会另行追究责任。
问题分项(七)及(十),政府会汲取今次的教训,加强对港铁公司在工程和其他方面的监管。政府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强化港铁公司的董事局,包括提名新增董事。由港铁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局委员会现正进行工作以全面检讨高铁的项目管理方式,并计划在七月完成初步报告。将来报告若发现有任何港铁公司职员因失职而须负上任何责任,港铁公司董事局会跟进,公正处理。
至於问题分项(十一)及(十二),署理行政长官於五月十六日宣布政府委任夏正民法官为独立专家小组的主席,另外两位成员Peter Hansford和Andrew J. Whittle教授,均为海外工程专家。独立专家小组将於今年六月展开工作,以期於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检讨,并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将会公开。独立专家小组的职权范围,载於附件三。独立专家小组可审视在推展和监察项目方面有否存在制度上及其他问题。如上所述,若涉及人为因素,将由政府或港铁公司另行追究责任。
完
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