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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提醒准买家环宇海湾邻近发展拟议灵灰安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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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传媒查询,位於永顺街48号的荃湾7发展项目第二期环宇海湾邻近地方,是否发展拟议灵灰安置所;若是,环宇海湾的售楼说明书内「发展项目的所在位置图」如没有显示该拟议灵灰安置所,卖方是否违反了《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条例)的规定,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今日(五月十五日)回应如下:

  据销售监管局了解,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在二○一四年五月九日宣布修订葵涌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当中修订包括把位於青荃路的一块用地由「工业」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灵灰安置所」地带,以发展拟议公营灵灰安置所。

  位於青荃路毗邻荃湾华人永远坟场、发展拟议公营灵灰安置所的该幅用地,处於距离环宇海湾的界线500米以内。

  根据条例,售楼说明书内「关於发展项目的分区计划大纲图」,须显示位於距离发展项目的界线500米以内的所有土地的现有及建议用途。

  条例亦规定售楼说明书内「发展项目的所在位置图」须显示售楼说明书印制日期时位於距离发展项目的界线250米以内属条例所指的43项设施的每项设施,当中包括骨灰龛。

  环宇海湾的卖方於在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提供了环宇海湾的售楼说明书初版,该初版售楼说明书的印制日期为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当时城规会尚未宣布修订葵涌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根据条例,卖方可随时检视售楼说明书,并必须最少每三个月检视售楼说明书一次,以确定售楼说明书所列出的资料是否准确反映检视日期的情况。在检视中发现的任何不准确之处,卖方须修改售楼说明书予以更正。

  销售监管局已要求环宇海湾的卖方尽快修改售楼说明书内发展项目的分区计划大纲图,以显示城规会在二○一四年五月九日宣布对葵涌分区计划大纲草图作出的相关修订。

  环宇海湾的售楼说明书初版内「发展项目的所在位置图」,就位於青荃路发展拟议公营灵灰安置所的该幅用地,注上「公众停车场」标记。根据销售监管局了解,该幅用地目前属短期租约用地,被用作公众停车场。公众停车场属条例所指的43项设施之一。



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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