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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教育心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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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教育界人士指出,教育心理学家在融合教育中肩负重任,但多年来教育心理学家一直供不应求。由于教育心理学家对学生的比例甚低,就读主流学校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往往未能获得适切的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就实施融合教育的主流学校应有多少教育心理学家制订任何标准或目标;若有,该等标准或目标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获教育局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津贴」(服务津贴)的小学和中学的数目分别为何;

(三)现时分别受聘于教育局和办学团体而为小学和中学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务的教育心理学家的总数,以及他们对学校和对学生的比例为何;该等教育心理学家平均每年到访学校的日数;

(四)驻校教育心理学家和教育局辖下教育心理服务组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进行评估平均所需的时间(由收到转介至完成评估报告);

(五)过去五年,每年本地的教育心理学课程学额及毕业生人数;

(六)现时教育心理学家专业督导主任(督导主任)的数目,以及平均每人督导的教育心理学家人数;督导主任的具体职责和资历要求,以及当局有何措施监察其工作;

(七)平均每所学校每年用于雇用督导主任的服务的费用及其占每所学校获发服务津贴的百分比;及

(八)对于教育心理学家(i)数目不足,(ii)驻校时间过短,以及(iii)提供的服务的轮候时间和进行有关评估所需的时间过长的问题,当局有何改善措施?

答覆:

主席:

(一)至(四)为支援公营普通学校推行融合教育,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教育局一直为学校提供额外的资源、培训和专业支援,其中包括「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是一项全面及综合性的教育心理服务,目的是提升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能力,而有关服务涵盖补救性、预防性及发展性工作。在「校本教育心理服务」下,每名教育心理学家为六至十所学校(包括中、小学)提供服务,在学校系统、教师及学生等层面提供支援。他们除直接处理学生个案外,亦为教师及家长提供谘商服务及专业支援,并就学校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专业意见。教育心理学家须于整个学年定期到访所服务的学校,总日数每学年应鷓少于140天。

  在二○一三/一四学年,有579所公营中、小学正接受「校本教育心理服务」,覆盖约70%公营学校。当中有223所小学及228所中学由获批准开设教育心理学家职位的办学团体提供服务。除了支付教育心理学家的薪酬外,教育局亦发经常性「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津贴」(服务津贴)与有关的公营学校,以支付推行有关服务的开支,包括专业督导服务(详情见下文)、行政支援及一般开支(如购买测试卷、印刷工作坊讲义及资料等)。

  我们的目标是逐步扩展「校本教育心理服务」,至二○一六/一七学年覆盖全港所有公营中、小学。为达致这个目标,教育局自二○○八/○九学年起,分别在局内和办学团体增设教育心理学家职位。现时共有80名教育心理学家为学校提供有关服务,当中60名受聘于办学团体,20名受聘于教育局。预计全面实施「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时共有134名教育心理学家。

  由于不同学校需要评估的个案数目,以及所需教育心理学家的支援层面及程度各有不同,教育局在编配学校予教育心理学家或办学团体时,会考虑各项因素,例如学校的学生人数及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数目等,藉以平衡各教育心理学家的工作量。

  教育局要求提供「校本教育心理服务」的教育心理学家,在接到转介个案后尽快与有关学校安排学生进行评估,评估工作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完成。教育心理学家亦会就每个经正式评估之转介个案撰写报告,以便学校安排适当的支援服务。教育心理学家报告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完成。

(五)至(八)为配合扩展「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本局建议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增加教育心理学家的培训学额,由二○一○/一一学年开始,每年均有15或25名毕业生。在过去五年,本地两所大学两年全日制教育心理学课程(专业训练)的收生人数和毕业人数如下:

学年 2009/10 2010/11 2011/12 2012/13 2013/14

收生  15    24   14    24   15
人数

毕业  20    15   24    14   #
人数

#未有数据

  现时共有八个办学团体获批准开设教育心理学家职位,有关团体均有聘任督导主任,以协助及促进「校本教育心理服务」的整体发展,并定期为其辖下每名教育心理学家提供专业督导及支援。每名督导主任须督导的教育心理学家人数视乎办学团体名下的教育心理学家数目。由于督导主任为外购服务模式,可同时为多于一个办学团体提供服务,因此提供督导主任的人数并不能反映其实质的服务情况。

  学校用于专业督导服务的开支约占「服务津贴」的60%,而督导主任需为每名教育心理学家提供每学年约130小时的督导服务(包括个人及小组督导)。按教育局规定,督导主任必须为资深的教育心理学家(一般须具备六年或以上教育心理学家工作经验)。为确保「校本教育心理服务」达专业水准,办学团体须与督导主任进行定期检讨和评估会议。教育局每年亦定期举办教育心理学家网络会议和教育心理学家督导主任会议,以促进专业支援及实践的一致性。

  为持续检视及完善「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教育局一直透过定期到访学校,并与教育心理学家和提供服务的办学团体举行检讨会议,监察并进行服务的质素保证工作。此外,我们会审视教育心理学家提交的工作计划及进度报告,并向接受「校本教育心理服务」的学校进行问卷调查,藉以收集持分者的意见,以确保服务素质。根据二○一二/一三学年的统计数字,在转介给教育心理学家的个案中,约80%在两个月内获得评估,而约90%在五个月内获得评估。其余的个案则因特殊情况而需要较长时间才获得评估,例如有些个案的家长要求延迟进行评估,也有个案因为学生需要接受医疗诊治而暂延接受评估。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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