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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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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见传媒的发言全文:

  我刚刚借用了议事规则委员会会议最初大约半个小时,跟委员会再说明一下,对于处理所谓「拉布」的问题,我希望能够在《议事规则》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因为近期大家都知道《拨款条例草案》的审议继续进行中,前几天财政司司长亦在他的网志中发表了一些意见。社会上我听到有些声音,质疑我们对《拨款条例草案》的审议是否不适当地拖得太长,我认为在现阶段作一个这样的判断,还是未合适的。就我刚才与议事规则委员会的对话,我是向委员说明,近日我好像听到有一种意见,觉得既然有所谓「拉布」进行,只要主席有决心,快点「剪布」就可解决了问题。在这一方面,我想做一些澄清。议员能在任何会议上发言,一定要按《议事规则》。如他违反《议事规则》而发言,立法会主席一定会制止他的。但如他的发言完全符合《议事规则》,立法会主席亦都没有理由去停止他,不让他发言。

  现在立法会进行审议《拨款条例草案》,这是履行香港立法机关按照《基本法》七十三条的规定,去审议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这是议会最重要的其中一个职权,所以议员是应该有充分的时间、有充分的机会,让他在审议《拨款条例草案》中发言,亦以致于提出各项的修正案,根据《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在我们在进行中的情况。但当然我们明白,立法机关亦有责任在一个合理的时间里面完成审议。我们亦都明白,如果我们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如按照政府的说法,去到这个月尾、下个月初,我们仍未曾能够完成审议,未曾能够对《拨款条例草案》有决定的话,是会对特区政府的财政管理造成困难,我们是明白的。我相信议员亦明白这一点的,我们是知道有这个问题。但是无论由《基本法》,以至所有其他法律,也没有规定一个时限是(规定)这个法案,即《拨款条例草案》,一定要在何时之前完成所有审议。议员因为今次提出的修正案,较过往任何时候都多,有超过1 000项的修正案是由我批准的。要就这些修正案进行审议和辩论,亦要有相应合理的时间,我们亦是在进行中。我想强调我刚才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的委员亦是这样说,并不存在主席有一个随意性,觉得任何时候要停止辩论,就叫做所谓「剪布」。我希望议员能够尽量去最有效地利用议会的时间,充分表达他们的意见,同时又不会令到我们审议的过程过分冗长,对政府的财政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我们现在正处理这件事。未来这两、三天,我会征询议员的意见,特别是那几位提出了很多修正案的议员,我想了解一下他们大概还需要多少辩论的时间。我会计一计,看看情形,看一看我们是否需要加开会议的时间,甚至是一些议员提过的,是否可以延长每天开会的时间,不是至到十时便完结。

  我亦希望所有议员,都以一个负责的精神,尽量留在会议厅内。现时我们审议开始以来,已经有过数十次要响钟,请议员回来,而响钟等待议员回来浪费的时间,占了我们全部会议时间相当大的一个比例。我们积累一共浪费了超过六小时的等候时间,这是没有必要的。六小时已经可以做到很多发言的,我希望议员能够尽量以负责的精神,坐在会议厅内,出席这个会议。我们希望在这个星期内,明天的会议中,大家可以看到怎样可以更加有效地解决审议所需要的大量发言时间的问题。议事规则委员会上次开会之后,秘书处亦准备了一份文件,将议员的意见整合,有一个新的建议提了出来,希望议事规则委员会认真去看看这些建议。如果能够大家有一个共识修改议事规则的话,那便更加好了。这是我想跟大家交代的。



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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