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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开聆讯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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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黄灏玄今日(五月十二日)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二号报告书第三章「盛事基金」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我和我的同事乐意借今天的机会向帐目委员会解释,政府对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二号报告书第三章有关「盛事基金」所作的观察、评论及建议的看法。

  在回答委员提问之前,我希望可以简单阐述政府的立场。首先,作为盛事基金的管制人员,我欢迎审计署的报告。盛事基金成立于二○○九年,当时香港整体经济,包括旅游业,在环球金融海啸及猪流感疫症爆发双重打击下,急需政府和社会加大投入,保持香港的经济活力,亦希望吸引更多旅客以香港为旅游目的地。因此,政府寻求财务委员会支持成立盛事基金,资助本港非牟利机构在香港举办艺术、文化及体育盛事,从而保持香港作为旅游目的地和亚洲盛事之都的吸引力,并可透过创造临时短期本地就业职位为经济增添活力。盛事基金成立时以三年为期限,亦是考虑到经济下行应不会长期持续。

  盛事基金成立初期,旅游事务署作为基金的秘书处,以及盛事基金的评审委员会,均希望尽量支持不同类型的本地非牟利机构举办多元化的盛事,以丰富我们的盛事年历,及透过传媒转播或报道盛事增加香港在海外及国内的曝光率。秘书处及评委会均明白,非牟利机构的资源相对较少,举办大型盛事的经验及能力可能有限,因此在评审申请及监察盛事的执行时,均主要着眼于有关机构能否成功举办盛事,以及盛事的入座率、参加者反应及传媒报道是否理想等。

  基金秘书处的人员透过于盛事筹备期间参与相关会议,举行期间亲自观察及查核主办机构提交的文件及由独立核数师提交的审计报告来监察盛事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在过去亦曾发现有疑问及不清晰的地方,并督促主办机构改正,甚至在证实个别盛事未能符合预设目标或引起负面反应等情况下向评委会及管制人员建议施加惩罚。审计署亦在报告书中指出,截至今年二月,在已完成的二十二项基金盛事中,有九项(即百分之四十一)在基金秘书处和基金评委会经评核其成效后,向管制人员建议扣减相关的资助。

  对于近日较受关注的采购活动及聘用项目代理人等方面,基金评委会及秘书处当时曾从相关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或向评委会所作的简报中,得悉项目部分筹组成员会提供表演资源或担当代理人。虽然如此,我们同意审计署的观察,基金秘书处在监督主办机构申报相关利益、执行过程、核实相关文件及单据,以及确定盛事是否达到既定目标等多方面仍有不足之处,尤其是在基金成立初期,对于相关的监督工作经验尚浅,因此制度未达完善。我们已表明接纳审计署就改善这些工作于报告第五部分所提出的建议。

  审计署的建议,包括修订盛事基金第二层机制的运作指引和给予申请人及基金受助机构的文件,例如要求主办机构在申请书和评核报告中披露其管理团队和将会积极参与筹办盛事的关连组织;我们会在相关文件中加入特别栏目要求申请人申报潜在及可能利益冲突项目,并加入提示,提醒申请人交齐与利益申报相关的文件,我们会立刻实施这些措施;基金秘书处亦会尽快加入具会计知识的人员,使监察及审核盛事执行的工作更有效和专业;基金秘书处亦会更多及更积极谘询及采纳相关政府部门就个别盛事的意见及建议,务求让基金各方面的运作更加完善。

  政府亦注意到,审计署对盛事基金的成效作出一些质疑。事实上,旅游事务署曾于二○一一年全面检讨基金的目标、成效和运作情况,结论是香港当时已逐步走出经济低谷,盛事基金作为保持经济活力、创造短期就业的措施,任务已经完成;不过,随之而来的,香港却面对邻近城市,如新加坡、首尔、澳门、上海等积极提供财务及其他诱因争取主办大型盛事及娱乐项目吸引旅客的挑战。因此,政府决定修订盛事基金的安排,包括引入新的第一层机制,以吸引新办或已具规模和名气的国际盛事来港举办;同时修订既有机制成为第二层机制,透过更灵活的制度向本地非牟利机构提供拨款,以举办具潜力发展为盛事、特别是能展现传统中国文化和本土文化特色的活动。我们感谢审计署的工作及建议,事实上基金评委会有见于盛事基金已运作超过四年,同时亦正积极物色第一层盛事来港,亦曾于今年首季举行集思会,商讨如何进一步改善基金运作。旅游事务署会全力跟进落实审计署和评委会的建议。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透过今次审计工作,不论是政府、盛事基金评委会,以至盛事基金申请人及受助机构,均对公众及立法会对盛事基金的执行及监督工作的期望,有更清楚、深刻的认识。我们会为基金秘书处引入具会计知识的人员,并会为评委会注入新血,使评审及监督工作更为有效。我们亦会继续积极寻求更多盛事在香港举办,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更小心研究盛事是否值得支持,亦会更仔细地监督盛事的执行,尤其是以第一层盛事为然。我们明白议员及传媒对短期内能否引入第一层盛事甚感兴趣,我们会认真跟进,同时务求公帑用得其所。

  至于盛事基金的未来路向,鉴于盛事基金的拨款有效期至二○一七年三月,我们将于限期届满前全面检讨,而今次审计报告的内容必定会为检讨提供不同角度,产生积极意义。

  主席,应帐目委员会秘书处的要求,我们也于四月二十五日提供了一些补充资料,以便委员审阅。我和旅游事务专员及其同事乐意解答委员的问题。多谢。



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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