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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便香港金融机构处理美国《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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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与美国已完成就《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税收合规法案》)订立《跨政府协议》的具体磋商,所达成的协议将可利便香港的金融机构处理《税收合规法案》的要求。

  《税收合规法案》是美国制定的反逃税机制,为识别美国纳税人在美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设立帐户以图向美国税务局隐瞒其收入及资产的情况。

  《税收合规法案》规定美国境外的金融机构须向美国税务局披露美国纳税人的帐户资料。若海外金融机构未有遵从相关规定,将须面对其源于美国的相关所收款项会遭扣除美国税务局所征收的预缴税款的后果。

  香港和美国经过连串具体细节的磋商后,预期即将于今年稍后签订版本二的《跨政府协议》(见注)。

  根据《跨政府协议》,香港的金融机构将须向美国税务局登记,及与美国税务局另订个别协议,并藉此征得份属美国纳税人身分的客户同意,每年就他们相关的帐户资料向美国税务局作出申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两地达成的具体协议将有助香港的金融机构减轻申报资料的负担,利便机构遵守《税收合规法案》。协议亦载有豁免安排,容许部分金融机构及产品因被美国纳税人用作逃税工具的风险不高而获得合规豁免。」

  「协议也同时向国际社会展示香港致力提高税务透明度。同时,协议将减低业界的整体合规成本,保障有关机构及其客户的利益。」

  发言人并指出:「《税收合规法案》所载的尽职审查程序及申报要求,针对指明的美国纳税人,包括美国公民、美国居民、指明在美国成立的实体或受美国人操控的实体。」

  根据香港与美国在二零一四年三月签订的税务资料交换协定,在有需要和按请求的情况下,双方可在政府层面交换美国纳税人的资料。有关安排将有助版本二《跨政府协议》的操作。

  政府在与美国的磋商过程,一直与金融业界保持紧密联系。发言人表示:「我们感谢金融市场的相关行业组织一直在磋商过程中提供意见,尤其是为协议所订的豁免安排,以利便它们日后的运作及合规。」

  政府提醒金融机构须评估遵守《税收合规法案》对个别机构的运作及其客户的影响,同时也须确保设有程序和系统,以保障其客户的资金、投资或其他金融工具的权益免遭第三者预扣,避免协助客户在本地或海外逃税,及促进市场的有序运作。

  香港政府将于今年稍后和美国正式签署《跨政府协议》后,作出公布。

注:《跨政府协议》有两个版本。「版本一」规定美国境外的金融机构向当地政府申报美国纳税人的帐户资料,然后由当地政府在政府层面自动把资料送交美国税务局。「版本二」即香港现时与美国达成的协议;而根据有关协议,金融机构会直接向美国税务局申报美国纳税人的相关帐户资料。如有需要,美国税务局还会在政府层面提出集体资料要求,以取得相关美国纳税人的资料。



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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