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通讯局决定在施加条件情况下同意就香港电讯建议收购CSL New World Mobility Limited
******************************

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今日(五月二日)公布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第7P(7)(b)(ii)条,决定在施加条件的情况下,就香港电讯有限公司(香港电讯)建议收购CSL New World Mobility Limited(CSLNWM)(建议收购)给予同意。

  香港电讯全资拥有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HKT)Limited(HKT),HKT是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若干传送者牌照的持牌人,在香港提供固定和流动电讯网络服务。CSLNWM全资拥有香港移动通讯有限公司(香港移动通讯),香港移动通讯是根据《电讯条例》发出的传送者牌照的持牌人,在香港提供流动电讯网络服务。由於建议收购涉及《电讯条例》第7P(16)条所述的「就某传送者牌照持牌人作出的改变」,香港电讯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就申请细节定案,并按第7P条征求通讯局就建议收购给予事先同意。

  作为背景资料,当通讯局根据《电讯条例》第7P(7)条接获按《电讯条例》第7P(6)条提出的事先同意的申请,通讯局需要考虑该建议改变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具有大幅减少电讯市场中的竞争的效果;而若该建议改变会引致该等效果,该建议改变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令公众得益,而该项得益会大於任何该等效果会对或相当可能会对公众造成的任何损害。如果通讯局得出意见,认为建议改变会具有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则通讯局可在发出内容为有关传送者牌照持牌人须采取通讯局认为为消除或防止出现任何具有大幅减少竞争效果而需要的行动的指示的规限下,给予同意。如通讯局信纳该建议改变会令或相当可能会令公众得益,而该项得益会大於任何该等在电讯蒥场中的效果会对或相当可能会对公众造成的任何损害,通讯局可决定在不发出指示的情况下给予同意。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通讯局已根据《电讯条例》订明的规定,於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一四年二月四日期间,就建议收购进行公众谘询。经考虑传送者牌照持牌人和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的申述,以及通讯局委聘的经济顾问进行的经济分析,通讯局根据《电讯条例》第7P(7)条得出意见,认为对两个相关的电讯市场,即下游零售流动电讯服务市场和批发流动网络接达的上游市场,建议收购会或相当可能会具有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

  发言人续称:「通讯局因进一步得出意见,认为香港电讯没有提供充分理据证明建议收购会令公众得益,而转而考虑是否有纠正措施可以消除或防止建议收购在相关电讯市场中具有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经审慎研究后,通讯局认为有相关的纠正措施。」

  经考虑所收到的申述,以及通讯局获得的证据和分析,通讯局决定根据《电讯条例》第7P(7)(b)(ii)条,就建议收购给予同意,惟HKT和香港移动通讯作为传送者牌照持牌人,须按指示采取通讯局认为为消除或防止出现任何大幅减少竞争的效果所需的下述行动。根据通讯局的指示,

(1)HKT和香港移动通讯须交回合共29.6兆赫的3G频谱(即1.9-2.2吉赫频带内的成对频谱),通过在1920.3-1935.1兆赫与2110.3-2125.1兆赫的成对频谱的指配期於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届满时,不寻求指配续期及不取得有关的3G频谱(收回频谱指示);

(2)HKT和香港移动通讯自指示生效日期起计的五年内不得参与任何香港的3G频谱拍卖(拍卖指示);

(3)HKT和香港移动通讯须在指示生效日期起计的五年内,就关於关闭任何基地收发台(基站)场地的任何计划,於相关基站场地预定关闭前至少90天前,通知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及所有其他流动网络营办商(流动网络商)(基站指示);

(4)HKT和香港移动通讯须在指示生效日期起计的三年内,根据现有协议继续向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流动虚拟网络商)提供批发网络接达(流动虚拟网络商指示);以及

(5)HKT须继续落实其与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香港)的现有3G网络容量共用协议,尽管其因须遵守收回频谱指示而减少3G频谱持有量(中国移动香港指示)。

  发言人说:「根据收回频谱指示和拍卖指示,HKT及香港移动通讯须交回合共29.6兆赫的3G频谱持有量。该等频谱会透过预期於二○一四年第四季进行的竞投过程,指配予其他流动网络商及/或新市场进入者。在二○一六年十月3G频谱指配期届满后,HKT及香港移动通讯(合并实体)的频谱集中情况会因而减低。合并实体的竞争者取得所收回的频谱,会让其有足够的网络容量有效地与合并实体竞争。」

  「有关须交回频谱的确切频段,HKT原本的承诺涉及放弃於非毗连频段共2 x 14.8兆赫3G频谱。鉴於通讯局具有促进无线电频谱这珍贵的公众资源的有效分配和使用之法定角色,及为履行此法定角色,通讯局决定要求HKT交回其现时持有的於毗连频段的2 x 14.8兆赫,即1920.3-1935.1兆赫与2110.3-2125.1兆赫的成对频谱。此安排可令在日后举行的3G频谱拍卖中获得该频谱的竞投者能更有效使用该毗连频段,亦能令合并实体更有效使用所保留的1935.1-1949.9兆赫与2125.1-2139.9兆赫频段的成对频谱。」

  「基站指示有助其他流动网络商或潜在的新市场进入者与基站场地拥有人商讨,以更有效地使用合并实体放弃的有关基站场地,因而令这些营办商可更迅速扩充或建立其网络容量。」

  发言人总结:「最后,流动虚拟网络商指示和中国移动香港指示,旨在确保流动虚拟网络商与中国移动香港可继续接达他们现时赖以供应其各自的零售流动服务的HKT及香港移动通讯网络容量。继续有关接达会对该合并实体在合并后维持有效的竞争制约。」

  更多详情请参阅今天公布的《通讯局决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270/decision_20140502_e.pdf)及於二○一四年五月五日公布的通讯局经济顾问所拟备的顾问报告。

  就申请所收到的申述,请参阅:

*申述全文:www.coms-auth.hk/tc/policies_regulations/consultations/completed/index_id_251.html

*申述摘要: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269/cp20140502_summary_e.pdf



2014年5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