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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有效保障准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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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专员冯建业今日(四月二十九日)表示,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条例)实施一年以来运作畅顺,有效使一手住宅物业销售变得更具透明度、更公平、更有秩序。

  他亦提醒发展商,应珍惜条例给予他们弹性作出商业决定的空间,不要滥用有关自由度,采用一些引起公众反感的销售安排。

  冯建业会见传媒时指出,虽然大部分发展商已熟习条例要求并积极用心避免犯错,但是近期有个别发展商采用的销售手法不值得鼓励,例如:

*在要约出售同一批住宅物业时,「内部认购」或「大户认购」的环节与其他准买家的环节在同一日进行。这安排令其他准买家事前难以掌握可供他们购买的住宅物业的数量以及是哪些住宅物业,除非卖方在完成「内部认购」或「大户认购」的环节后,有足够时间通知其他准买家有关资料。

*以较低售价开价作招徕但不要约出售物业,营造宣传效果,继而将该物业提价,然后以修改后的较高售价要约出售该物业。

  他说:「销售监管局认为,此等做法只会产生反效果,令准买方有被愚弄感觉,损害了公众对卖方的印象。」

  他强调:「条例在提高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的同时,亦顾及卖方可依法处置其物业财产并作出商业决定。条例在两者之间须取得合理平衡。条例就销售安排方面没有规限卖方只能采用哪类销售安排,但要求卖方提供其销售安排的详情,这并非条例的漏洞。」

  自条例於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实施以来,截至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销售监管局已检视了约330份售楼说明书(包括经修改的售楼说明书)、约670份价单、400份载有销售安排的文件;以及2 600份印制广告。此外,销售监管局检视成交纪录册的次数达940次。对售楼处及示范单位共进行了约850次巡查。

  销售监管局就检视及巡查时发现怀疑违例情鶪、接到有关怀疑违例的投诉或传媒查询,会进行调查,并已陆续就违例行为的调查结果,连同是否展开检控行动的建议及理据,提交律政司刑事检控科考虑。

  因应情鶪需要,销售监管局亦不时提醒准买家应注意事项,例如:提醒他们须了解欲购买的住宅物业是否会装设固定窗户,以及建议他们必须亲临发展项目的所在地实地视察,以了解有关物业的四周环境。

  冯建业亦特别向准买家提出以下提醒:

*由於不少发展项目的经批准建筑图则以及售楼说明书,会把传统上称作「天台」的地方称作「平台」,准买家如购买的住宅物业有包括称作「天台」或「平台」的地方,准买家应多加注意有关地方用途。

*准买家阅读售楼说明书时,宜多加留意售楼说明书中「有关资料」部分。卖方须在该部分列出该卖方所知悉,但并非为一般公众人士所知悉,又相当可能对享用有关住宅物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宜的资料。

  售楼说明书为准买方提供有关该发展项目的重要资料。碍於现时住宅发展项目每一层的楼面以及每个住宅物业的设计趋向多元化,售楼说明书须列出内容难免较多。准买方不要因为售楼说明书篇幅长而不作参考。

  展望未来,冯建业表示,销售监管局会继续加强检视巡查、处理投诉、进行调查,教育业界和公众,以期进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为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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