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食环署取消长沙湾一食物制造厂牌照
****************

  长沙湾一间食物制造厂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取消牌照。

  店铺名为「新记」,位於长义街2-4号新昌工业大厦地下3A号铺。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八月及今年二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三千七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被取消牌照。」

  有关持牌人於去年六月至八月期间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四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四百元,因而被记下六十分,店铺去年八月和十月已分别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和十四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的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的名单。



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