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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现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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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主办的「二○一五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由今日(四月二十三日)起至六月三日接受申请。

  此计划希望通过与本地表演艺术工作者及艺团合作,在全港各社区推行艺术外展活动,向普罗大众或特定社群推广表演艺术,进一步把艺术带进社区。

  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非牟利演艺团体或艺术工作者的自由组合,并於最近三年内,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艺术形式方面具备高水准公开演出的实际经验。申请者可就下列其中一类活动提交一份建议书:

(一)针对特定社群而设计或深入个别社区进行的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署方亦鼓励艺团/艺术工作者为二○一五年的特别主题提交建议:(i)推动少数族裔参与表演艺术的计划;或(ii)拓展长者观众的计划;

(二)以普罗大众为目标的普及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

  拟议的活动须涵盖一种或以上的演艺形式如戏曲/曲艺、舞蹈、音乐、剧艺(包括话剧、默剧、魔术及木偶等)及跨媒体艺术;活动内容可包括一项或多项具创意的表演艺术活动的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范、讲座和展览等。

  「二○一五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的申请简介及表格,可透过以下方式索取:邮递及亲临香港湾仔爱群道十八号伊利沙伯体育馆十一楼康文署观众拓展办事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传真:二五九一 一一六○;网址:www.lcsd.gov.hk/ab;或於各康文署表演场地索取。

  截止日期为六月三日下午六时,详情请参阅申请简介及表格。邮寄申请以邮戳所示日期为准。

  查询请电:二五九一 一三○○。



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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