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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食物制造厂被罚暂停营业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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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门食物制造厂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店铺名为「南记粉面饭」,位於三圣街6号三圣恏丰渔楼地下6号铺,由今日(四月十六日)至四月二十二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二月及五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八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持牌人其后向牌照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获准以暂时吊销牌照七天代替。」

  有关持牌人於二○一二年九月及十二月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四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於去年七月被暂时吊销牌照四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的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的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licence-type.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的名单。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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