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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者置其屋计划综援住户租金津贴现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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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四月十六日)公布,成为租者置其屋(租置)计划单位自住业主超过五年(由房屋委员会首次售出日期起计)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可向社署申请租金津贴。

  社署发言人表示:「行政长官在二○一四年施政报告中公布将多项关爱基金项目常规化,其中一项是由本年四月起向成为租置计划单位自住业主超过五年的综援受助人提供租金津贴。这项新安排旨在减轻有关综援受助人的经济负担。」

  他续说:「合资格的综援受助人可带同所需文件到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关款项会与每月综援应得金额一并计算,并以现行付款方式(即一般以自动转帐方式存入指定的银行户口)支付予受助人。」

  如有查询,可联络社署各社会保障办事处、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 或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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