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九题:康体通设施租订服务
***************

  以下为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碧云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回覆:

问题:

  由今年二月一日起,康体通的柜台预订安排与网上预订安排看齐,停止接受以非香港身份证的证件办理预订或报名手续。非香港居民必须亲自前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的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以附有其相片的有效旅游证件登记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方可租订陆上康体设施(即场租用者除外)。临时用户的有效期会根据申请人获准逗留香港的期限而定,但不会超过六个月,并以较短时间者为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康文署辖下各种康体通设施的(i)每节平均收费、(ii)每节平均成本、(iii)每周平均使用率,以及(iv)每周平均闲置时数(按附表一列出);

(二)现时的康体通登记用户当中,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所占的人数分别为何;该两类用户去年使用康体通设施的人次分别为何;

(三)现时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使用康体通设施的收费有否差别;若否,原因为何,以及康文署会否为该两类用户订定不同的成本收回比率,并按此向他们收取不同的设施租用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康文署会否向非香港居民收取登记为康体通临时用户的费用,以收回部分成本;若会,费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康文署会否推出措施,让本地居民可优先预订和使用康体通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自二○○○年成立以来,容许访港或在港工作的非香港居民租用辖下的康体设施,以推动「普及体育」。然而,该署早前发现有个别市民除以香港身份证透过网上登记成为「康体通」用户外,还使用其旅游证件,开立两个或以上「康体通」户口,以增加个人的预订限额,因而影响他人使用康体设施的机会。为防止市民以不同身分证明文件预订康体场地,康文署于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起只接受以香港身份证于网上登记成为「康体通」用户,而没有香港身份证的访港旅客或获准短期留港的人士,则须亲临「康体通电话服务中心」,以附有其照片的有效旅游证件,办理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才可在网上预订场地。上述安排于二○一四年二月一日起扩展至适用于非香港居民在该署柜台预订康体设施。

  我现就提问分项答覆如下:

(一)康文署辖下主要设施于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总营运成本及成本回收率载列于附表二。

  除了上述的成本数据,康文署没有个别设施的分项数据或每节平均成本的数据。各项康体设施的每节收费、平均使用率及每周平均闲置时数载列于附表三。

(二)现时已登记成为康体通的本地居民用户约为七十六万人,而非香港居民自二○一二年八月起于不同时期申请登记成为「康体通」的临时用户则总共有九十五人,截至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仍然有效的「康体通」非香港居民临时用户只有十八人。自二○一二年八月实施新措施十八个月以来,非香港居民合共预订五百六十五个康体设施段节,而香港居民同期共预订约八百一十万个康体设施段节。

(三)及(四)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使用康文署辖下的设施采取划一收费的政策,该项安排与康文署推动「普及体育」的政策目标一致。自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以来,只有少数非本港居民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当中只有约一半人士曾预订康体设施。基于上述原因,康文署没有计划就本地居民和非香港居民使用康体设施制订不同的收费模式或向申请成为「康体通」临时用户的非香港居民收取费用。

(五)非本港居民租用康体设施的节数只占整体可供租用节数非常低的百分比,而附表三列出各项康体设施的使用率亦显示,绝大部份设施仍有剩余节数可供公众预订使用,因此没有证据显示让非本港居民租用康体设施已影响到本港居民使用设施的机会,因而须更改现时的安排。我们会留意康体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在有需要和合理的情况下作出特别安排。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