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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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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

(一)每年有多少宗司法覆核申请(不论政府是否与讼的一方),以及当中有多少宗获法庭给予许可;原告人在司法覆核案件中被判胜诉或败诉的个案百分比分别为何;

(二)法律援助署每年分别接获及批准多少宗就司法覆核案件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及

(三)政府每年在司法覆核案件中被判胜诉或败诉的个案百分比分别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就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三年每年有关司法覆核许可申请的数字,由司法机构提供的数字载于附件A。

(二)根据法律援助署,该署自二○○一年起才备存有关司法覆核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数字。就二○○一年至二○一三年每年有关司法覆核申请法律援助及获批个案的数字,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数字载于附件B。

(三)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在一九九七年至二○一三年期间曾审理而政府有参与诉讼的司法覆核案件中,相关结果对政府有利或不利的百分比,载于附件C。



2014年4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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