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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第一届两岸四地推动消保权益论坛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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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四月七日)在第一届两岸四地推动消保权益论坛以「保护消费权益-机遇与挑战」为题的致辞全文:

黄玉山主席(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主席黄玉山)、黄国胜主席(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主席黄国胜)、来自各地消费者权益组织的代表、各位嘉宾:

  感谢主办单位邀请我出席这次由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合办的第一届「两岸四地推动消保权益」论坛。这个活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几年随交通、电子网络和各经济体系的高速发展,华人地区的消费市场汇聚两岸四地,消费模式和特点也越来越多共通点。四地之间经常入口对方的特色产品,港澳消费者也越来越喜欢透过网上平台向内地和台湾的商家订购货物。此外,民众的旅游互访一直相当频繁;随广深港高速铁路和港珠澳大桥的落成,可以预见各地的旅客往来会更紧密,这也会带动消费。各地区的消费者保障组织加强交流和沟通,对消费者保障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这次消保权益论坛以「机遇与挑战」为题,十分切合区内的发展,也有很强的前瞻性。论坛将会探讨多个消费者关注的议题,包括消保法例的发展、国际消保权益的新动向、网上购物、消费者私隐的保护等。

  这个论坛也是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庆祝成立四十周年多个活动中的第一个重要项目。在过去四十年来,消费者委员会从刚成立时为市民在新鲜食品市场提供报价,进而调停市民和商户之间的纠纷、对产品作研究和测试、出版报道消费者所关注的事情的《选择》月刊,到今天就消费者保障法例作研究和提建议,并推广公平竞争和可持续消费。消费者委员会一直按照香港社会的发展,不断提升消保方面的功能,成为最受香港市民欢迎和肯定的公共机构之一。

  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消费者保障的工作,在政策上和财政上,我们都一直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

  要缔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需要各不同界别的协力合作。当中,政府的责任是制订和执行规管法例,让营商者和消费者理解公平的原则并有所依从,创造可持续、双赢的交易环境。以香港为例,去年七月,经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生效,目的是打击不良营商手法。法例的涵盖范围广泛,禁止商户有关货品或服务的不良营商手法。

  消保组织是消费者、商界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在草拟《商品说明条例》的修订草案期间,消费者委员会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在条例的修订生效前后,消费者委员会也配合作出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市民理解精明消费的概念,加强他们对不良营商手法的认识。事实上,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消费者教育方面的成就有目共睹,在香港市民、两岸四地民众以至世界各地的消保机构的心目中,都建立了很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我在此衷心感谢消费者委员会历届的委员和同事们的贡献。

  最后,我祝愿论坛顺利举行,希望各位可以在未来几天的论坛中积极讨论,把握消费市场发展的机遇,迎接当中带来的挑战,为维护各地区的消费者权益共同努力。



2014年4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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