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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举行会议加强金融合作(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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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港金融合作第四次工作会议今日(四月三日)在上海举行,两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代表藉此机会推进上海与香港在金融方面的合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郑杨,在会议上分别介绍港沪金融服务业的最新发展。双方代表并就共同关注的金融议题进行讨论,包括加强两地金融业和产品合作;以及深化两地金融人才培训和交流。

  沪方介绍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金融措施的落实进展,双方并就自贸区成立为沪港的金融合作带来的机遇作交流,特别是探索如何加强自贸区与香港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方面的合作;以及为香港金融机构进入自贸区提供更多便利。

  在加强两地金融业及产品合作方面,双方同意鼓励上海背景的金融机构在香港的子公司参与设立更多「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RQFII)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即QFII)试点计划,推出更多元化的投资产品,拓展资产管理业务。

  此外,双方同意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金融机构和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H股等有价证券,并鼓励证券类金融机构来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以充分利用香港平台融资及开拓国际业务。在保险业务方面,双方将加强跨境人民币再保险合作,并会提倡发展香港人民币保险业务,促进沪港两地双向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两地的交易所亦就资讯交流、人才培训及业务合作探讨未来加强合作的方向。

  在金融人才培训和交流方面,双方赞同续办「沪港金融专业大学本科生交流及考察试点计划」等活动,继续推进两地人员交流,让两地金融业未来人才对沪港金融体系和财经市场运作有更深入了解。该计划行程多元化,涵盖参观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等参访学习活动,并为学生提供机会到企业进行工作体验。

  港方代表团今天亦与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会面,并会於明日参观自贸区,然后启程返港。

  为加强沪港金融领域的合作,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於二零一零年签署《关於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备忘录》,其中一个合作方向是沪港两地金融代表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完备的金融对话与交流。首三次工作会议分别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二零一二年一月及二零一三年三月举行。



2014年4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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