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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财经事务开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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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财经事务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为大家简介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有关财经事务的开支预算及主要措施。

开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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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我从我的经营开支封套中,调拨了约10亿元给财经事务科和其辖下部门,较去年增加1.2亿元。

来年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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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及加强与内地金融合作

  为进一步强化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我们正积极加强与海外市场人民币业务的联系,促进香港银行与国际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往来。

  我们会继续透过CEPA(即《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他区域性平台,进一步加强香港和内地在金融业务的交流和合作,以达致互惠共赢。

(二) 促进市场发展

  在促进市场发展方面,我想简介几个工作重点。

(i) 基金及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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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正积极发展香港成为全面的基金服务中心。我们刚就引入公司型开放式基金架构开展公众谘询,吸引更多互惠基金和私人基金来港注册。我们将就建议在四月的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作出简介。

  我们亦正筹备相关立法工作,把离岸基金的税务豁免扩大至私募基金。

  我们已成立专责小组,检讨《税务条例》对企业财资业务在利息扣税方面的要求,预期会在一年内把具体的建议提交财政司司长。

(ii) 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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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计划再发行一次不多於100亿的三年期港元通胀挂恥债券。另外,立法会刚在上星期制定了《2014年借款(修订)条例》,我们会按市场情况及要求,考虑在政府债券计划发行伊斯兰债券。

(iii) 专属自保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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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提供税务宽减的条例草案已於三月十九日三读通过。我们会加强推广,吸引更多企业来港成立专属自保公司。

(iv) 落实新《公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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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公司条例》刚於三月三日起生效。我们会留意新条例的实施情况,并继续各项宣传工作,以增加公众对新条例的认知。

(v) 优化公司破产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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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已展开优化公司破产法例的工作,以期更有效地管理清盘程序和加强对债权人的保障。

(vi) 全面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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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F近年发展迅速,面对区内激烈竞争,我们必须巩固优势。我们建议全面宽免ETF交易印花税,降低任何港股成分的ETF交易成本。我们计划在下个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

(三) 保障投资者

  第三个工作重点是加强保障投资者,我想特别提几个主要工作范畴。

(i) 优化强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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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强积金制度方面,我们和积金局正积极跟进不同措施,促使强积金收费有较大下调幅度及完善制度。未来的重点工作包括将在今年稍后就以核心基金作为每个强积金计划预设基金的建议,谘询公众。

(ii) 设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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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在第二季将有关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冀在二零一五年内通过有关法例。

(iii) 无纸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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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引进无纸证券市场制度,我们计划在今年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提供利便引进此制度的监管架构大纲。

(iv) 监管储值电子支付工具与零售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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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争取在下个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结算及交收系统(修订)条例草案》,以监管储值电子支付工具与零售支付系统。我们亦会在四月的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简介有关建议。

(v) 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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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业界诉求,我们将先聚焦研究保险及资产/财富管理这两项业务的人才培训,并会在过程中与业界紧密沟通。我们目标是在一年内完成研究并向财政司司长提交建议。同时,证监会已於其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的预算中,预拨2,000万元资助证券业中介人培训,尤其是中小型商号。

(四) 国际监管要求

  在落实国际监管要求方面,来年我们有三个工作重点。

(i) 巴塞尔协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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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方面,今年我们会向立法会提交有关《巴塞尔协定三》下流动性标准及缓冲资本要求的附属法例。

(ii) 为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跨界别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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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一套有效的处置机制,处理具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一旦倒闭的情况,以确保具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服务以及结算及交收系统得以延续,政府联同金融监管机构,已於本年一月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第一阶段公众谘询。我们计划於本年稍后时间,就具体细节进行第二阶段公众谘询。

(iii) 检讨核数师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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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国际间核数师监管工作须由独立於审计业的机构监察的趋势,我们正与财务汇报局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商讨,计划在年中提出改革方案谘询公众,探讨如何使香港的上市实体核数师监管制度更为独立。

  总结而言,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发展及国际间市场监管的发展趋势,联同监管机构及透过业界合作,贯彻落实上述的工作计划。主席,我和我的同事乐意解答各位议员的提问。



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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