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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将差饷宽免转归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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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将由四月开始,将财政司司长在本年二月《财政预算案》提出的二○一四/一五年度第一、二季差饷宽免,转惠予其住宅及非住宅租户。

  房委会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说:「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已通过,房屋署将於二○一四年四月开始,直至二○一四年九月,按月将政府的差饷宽免额从住宅租户应付的租金中等额抵销,悉数转归他们,而租期非涵盖整个月的租约,转归的宽免款额会按比例计算。」

  发言人表示,该项转归差饷宽免的安排,将适用於所有出租住宅单位,包括缴交暂准证费的中转房屋暂准租用证持证人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

  至於非住宅楼宇租户方面,发言人表示:「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通过,按『无所损益』的原则,将获宽减的首两季差饷额转惠予非住宅楼宇租户/暂准证持有人。他们可以由二○一四年四月至二○一四年九月获豁免缴交每月差饷,以每个应课差饷物业每季1,500元为上限。」

  另外,房委会辖下的四个位於晴朗、葵涌、梨木树和天恩恏的整体承租街市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饷宽减额全数转归予持有其暂准证的档户。

  发言人说:「由於停车场宽减差饷额不多,而把差饷宽减额转惠予车位使用幫会涉及大量行政费用,故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通过,按照以往所有差饷宽减的做法,不把停车场包括在是项安排内。房委会会将停车场获宽减的差饷款额投放於优化停车场设施,例如在合适地点装设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等。」

  房委会转归予住宅及非住宅租户/暂准证持有人的差饷宽免总额,分别预计约为9.72亿元及1,600万元。房屋署将个别通知住宅及非住宅租户/暂准证持有人有关具体安排。



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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