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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教育局局长就「捍徖学术自由」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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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捍徖学术自由」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谢各位议员今日提出的宝贵意见和论点,让我们可以再次肯定学术自由对香港的重要性。我首次发言时已指出,学术自由是香港的核心价值,特区政府坚决捍徖学术自由及院校自主。

  我要再次强调,香港在法律和制度上已经为学术自由提供坚实的保障,确保知识传承和学术研究等活动可以在自由的环境中进行。多位议员刚才均提到最近社会上有个别人士或团体对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的一些关注和讨论,有议员更担心这些讨论或会构成学术干预。我必须指出,香港是一个言论自由和多元化的社会,各界人士对某些备受关注的议题发表意见,甚至互相评论,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特别在学术界,持不同学术理论的学者可以就个别论说进行公开辩论更比比皆是,是提升学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最重要的是,相关的讨论不会影响学术研究的自由和独立性。事实上,在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成立的二十多年来,其民调结果亦多次引起社会的广泛注意和讨论,但并无影响这个计划的持续性。由此可见,香港维护学术自由的制度绝对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事实上,我们看到透过理性的讨论、对话和交流,有助推动社会的前进发展,大家实在无需因为有不同方面对某些议题发表了不同意见,而怀疑香港社会对长期坚守维护学术和言论自由的决心和成绩。

  香港向来是一个自由、多元、开放的社会,任何人都享有《基本法》赋予的自由,就不同事务发表意见,我们必须同样尊重他们在这方面的权利。在没有实质证据支持下,任何人均不宜将评论和意见一律视作学术干预;相反,学术和言论自由最难能可贵之处,就是每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而又互相尊重,透过理性讨论和反覆辩证,促使各方以客观和多角度的思维,探求知识和社会关心的问题。再以民调事件为例,社会对调查方式的讨论,在客观上加深了社会大众对民意调查工作的关注和认识,鼓励各方思考,亦促进了负责民调的单位在发布结果时,一并公开相关的原始数据,进一步增加透明度,回应社会关注。由此事例可见,理性多元、以事论事的讨论,确实有助正面的学术发展,真正体现学术自由。

  对於议员关注到大学教职员在工作以外参与公共事务的问题,我想强调,一如广大香港市民,大学教职员同样受法例保障,享有言论、集会、宗教等自由,他们均有权在遵守法律的大原则下参与社会事务。与此同时,个别教资会资助院校亦有就教职员参与校外活动订定指引。总括而言,院校均鼓励教职员透过参与公共事务,向社会回馈自己的专长和促进知识的传承,但大前提是教职员首要应向大学和学生负责,因此,有关活动绝不能影响正常的教研工作。此外,教职员亦必须以个人身分,而非以其院校教职员的身分参与有关活动,校内工作和校外活动必须有清晰的分隔。如涉及任何利益,教职员更须按照校内处理利益事宜的相关规定向校方作出预先申请或申报。

  事实上,现时很多大学教职员与其他界别的专业人士一样,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包括在政府谘询委员会和法定机构担当公职、参与非牟利机构的慈善工作,甚至参选从政,例如在立法会和区议会议员当中,不少亦有在高等院校工作。我们尊重不同背景和专业人士,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的自由和权利,而他们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更应备受肯定。然而,校外活动不应混淆教学及研究工作的角色,社会大众期望教职员在履行教职时均能孜孜不倦,培育学生独立思考和作客观理性分析,兼具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同时又懂得尊重多元文化和不同意见,日后成为关心社会、奉公守法的良好公民。

  有议员亦提到教职员的研究工作。事实上,成立已近五十年的教资会一直在政府与资助院校之间担当重要的「缓冲」角色。具体而言,每年150亿元的经常补助金以及超过十亿元的研究项目经费的分配事宜,均交由教资会和辖下研究资助局负责,政府并不参与。教资会的《程序便览》订明,研究项目是院校自主的范围,各院校均会按本身的学术发展方向和策略,决定进行什么类型和课题的研究。研资局现有的研究资助计划中,除了「主题研究」计划针对较长期并在策略上有利於香港发展的主题研究外,其他所有计划均不会在研究主题方面设有任何限制。在评估资助项目方面,研资局一直采纳国际学术界认同的专家评审制度,并以学术质素为评估研究项目的首要准则。

  特区政府和各位议员一样都非常珍惜学术自由。然而,捍徖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并不止於法律制度或者政府角色。同样重要的是学术界以至整个社会都能将之实践,例如院校依法实行良好管治,让教职员尽展所长;学者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专业操守,不偏不倚以追寻知识和培育下一代为己任;以及社会各界同心协力,营造广开言路的学术氛围等。

  我与发言的议员同样支持学术自由,但与部分发言的议员一样,不能认同叶建源议员和黄碧云议员的修订议案。对叶议员认为「学术自由面对的严峻威吓,以及高等院校所受到有形及无形的政治干预从未间断」和个别《基本法》条文的精神「岌岌可危」,我认为并无事实根据。正如我刚才的发言指出,社会上不同人士就大众关注的议题发表意见,正正是言论和学术自由的体现,就算观点与角度不同,也不应被视为某方打压另一方。而黄碧云议员的修订中提及「反对政府向学术机构施压」,更加与事实不符。我必须重申,政府尊重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从来没有干预或试图影响任何学术机构的工作。因此,我呼吁议员反对叶建源议员和黄碧云议员的修正议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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