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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流动电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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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我觉得今日的(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会议是好的,因为有机会充分解释,无论是通讯局执法方面的问题、他们的立场和政府在政策厘定的背景。政策和法例是一致的,亦有前瞻性。今日我也提供了背景文件,特别是一份在二○○七年二月六日我们这个委员会(的会议纪录),当时讨论关於流动电视服务的第一次谘询,当时已经很清楚披露广播类流动电视服务规管架构是从宽的,而「入屋」的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是从紧的,所以政策方面非常清晰。在二○○七年二月六日的会议上亦很清楚说过,凡是如果流动电视服务一旦「入屋」的时候,亦会受到《广播条例》规管,所以当时政策的原意都已经非常清晰,亦都经过二○○七年和二○○八年两次谘询后所订的流动电视服务框架之下进行有关工作,所以今日发生这事件不是因为当时没想到这个问题,当时已经前瞻性处理了有关工作,亦非常清晰。这不是一个法律的漏洞,亦不是法律和政策追不上技术,所以今日我希望在这方面作出介绍,解释政策上是有前瞻性的。

  二○一二年通讯事务管理局成立时,我在立法会曾作出承诺,第一步我们先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第二步我们会就《广播条例》和《电讯条例》检讨,(科技)汇流、科技发达,需要检讨两条条例,但这一件事和今日流动电视的事件是两回事,流动电视这事件是因为其服务已经超越本身流动电视服务,而进入《广播条例》的框架之下。我相信刚才大家留意到通讯事务管理局主席在规管和法例执行方面都解释得非常清楚。今日我亦能够有机会解释政策方面的厘定,所以我觉得今日的会议,大家都有进一步的理解,无论对於法例、政策、执法方面的事情,大家有深入的了解。我亦留意到后日王维基先生及其机构会向通讯事务管理局作出申述,我希望透过沟通,这些技术方面的问题能够解决,我都很希望有优质的流动电视服务能够让市民观赏。

记者:刚才通讯局说两个免费电视台因为没有和接收者签合约,所以即使收到讯号也不犯法,但其实免费电视台不会和普通看电视的市民签合约,其实这是否流动电视发牌的漏洞,令免费电视台可以无牌提供流动电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方便就执法方面发表意见,因为他们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进行规管和执法工作,我想把话题带回政策层面考虑,正如我刚才所述,「入屋」的电视服务是从紧,流动电视服务是从宽,所以如果免费电视节目,即是「入屋」,从紧的角度也遵守了,那么并非「入屋」的其他电讯服务,在更宽松的环境中,我相信它大致上可以符合法例内容上的要求,至於它的牌照容许它提供什么服务,以及法律上在什么程度下会违反条例呢?这是执法事宜,我相信我不方便干预执法机关在这方面的立场。

记者:《电讯条例》界定什么是流动电视广播、什么是要约,其实是否存在漏洞?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尝试解释你的问题,「从紧」方面,免费电视节目讯号「入屋」,「可供」或「拟供」电视服务,需从紧处理,要根据《广播条例》办事;「从宽」方面,如果不「入屋」,便是根据《电讯条例》要约提供,当局才需要执法,所以从政策层面我尝试解释为何两者尺度不同,其实不单与流动电视和免费电视服务有关的法例上字眼和政策;(检讨)《电讯条例》和《广播条例》将来会经过很长的谘询,两条法例都牵涉不只今天我们讨论的事情,也需要时间,我不会低估这方面的难度。

记者:局长,你说政府有节有据、有法律基础,万一政府在司法覆核中输给王维基,你会否负上政治责任,辞职下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我们要厘定角色,我们是一个政策局,我们是厘定、推动政策,以及协助立法会通过法例,符合政策框架,所以两者是一致的,今次的事件是规管和执法的事情,由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即通讯事务管理局继续处理。

记者:司法覆核输了不关你事?你是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想不要谈责任的问题,而应该要厘定角色,法例是要跟随的,我们的执法独立机构在这方面正在进行执法,所以通讯事务管理局今次的立场,我亦不方便表达我自己对执法方面的意见,亦不应该干预有关的工作。

记者:局长,想问问政策是否有矛盾?例如法例容许港视用CMMB制式提供低质素服务,但又不容许它跟随科技潮流前进,用一些较高质素DTMB或DVB……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科技是中立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说如果持牌人可以在遵守法例的框架下选择任何制式,今次大家听到通讯事务管理局在这方面的立场,因为今次已经超越了流动电视服务,(提供)「入屋」广播服务,所以一定要遵守《广播条例》中的条款。

记者:局长,想问问检讨的时间表是怎样?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检讨要一步一步进行,首先现在通讯事务管理局成立了,让他们积累了一定经验后,下一步我们会检讨两条法例,今年我们会向立法会争取资源,因为法例牵涉范畴非常之广阔,相信要相当的时间才能完成检讨,所以今年我们拿到资源后会检讨法例,暂时我们未有何时会完成谘询的时间表,我相信开始谘询后,也要就不同范畴去谘询很多不同的持份者。

记者:何时会开始谘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们会一步一步进行,首先争取资源,拿到资源后我们便会开始谘询的工作。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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