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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标签小量豁免申请和续期申请新收费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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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规例》今日(三月二十四日)生效,以电子方式透过食物进口管制系统递交的营养标签小量豁免申请,费用由345元下调至265元,续期申请亦由335元调低至250元。

  政府于二○○八年为预先包装食物引入营养资料标签制度,为尽量减低制度对食物选择的影响,政府在该制度下设立了小量豁免的制度。每年在本港销售量30 000件或以下,且没有在标签上或宣传品中作出营养声称的预先包装食物,可获豁免遵从有关规例下营养标签的规定。除透过邮寄、传真、电邮或亲身提交外,业界亦可以电子方式透过食物进口管制系统递交小量豁免申请或续期申请。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发言人说:「中心在累积以电子方式处理申请的经验后,简化了相关流程,并把电脑系统升级,有效节省处理申请的时间和减低成本。有关的申请费用经检讨后,可按收回全部成本的原则而相应调低。」

  他说∶「利用电子申请可节省纸张,也符合政府的环保政策。调低透过食物进口管制系统递交小量豁免申请和续期申请的收费,可鼓励业界以该方式递交申请。」



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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