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捷克共和国)令》决议案的致辞全文
******************************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捷克共和国)令》动议的决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於议程内有关《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捷克共和国)令》的决议案。

  我刚才动议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西班牙)令》时,已解释香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签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双边协定的目的和重要性,以及透过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命令,以实施有关双边协定的程序安排。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捷克共和国)令》,以实施香港与捷克就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所订定的双边协定,使《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条文,适用於香港与捷克之间的刑事事宜法律协助。该协定对《条例》的部分条文作出有限度的变通,详情载於捷克令的附表二。这些变通并不影响命令在实际上符合《条例》的条文。

  我恳请议员批准制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捷克共和国)令》。

  多谢主席。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