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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销毁政府库存充公的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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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佩帆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保护稀有动植物谘询委员会在本年一月的会议,原则上同意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建议,以焚化方式销毁政府库存充公的象牙。渔护署表示,除保留小量象牙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准许的用途外,将于本年上半年开始分批销毁象牙,并预计可于一至两年内全数销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焚化象牙的具体方法和程序,以及每次销毁工作的日期和销毁数量;

(二)有否计划在销毁象牙前,透过基因分析技术鉴定象牙的等级、品种和来源地并公布鉴定结果,以期香港在中国内地及东南亚地区内打击非法象牙贸易方面起示范作用;如有计划,工作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渔护署在作出以焚化方式销毁象牙的建议前,有否就销毁象牙的最合适方式进行研究;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否计划把(i)走私象牙一律以焚化方式销毁和(ii)销毁前对象牙进行鉴定,定为处理充公象牙的标准程序;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四)(i)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已决定以焚化方式销毁政府库存充公的象牙。象牙须预先切成小块,然后在化学废物处理中心以高温焚化。除保留小量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准许的用途外,其余现时库存的象牙(约二十八公吨)将全数分批销毁。将来充公的象牙亦会定期以同样的方式处置。该署正筹备在今年上半年进行第一次销毁象牙的活动,其后每月销毁约三公吨象牙,库存象牙将可在一至两年内全数销毁。

(二)及(四)(ii)渔护署亦正与海外一间鉴证所合作,从部分近期较重要案件中检获的象牙中抽取样本作基因测试,测试的结果将有助执法机构打击猎杀大象的活动及追查与此有关联的非法活动。渔护署会按实际情况需要,继续有关测试。此外,渔护署亦会根据《公约》的指引,向《公约》秘书处提交检获象牙的报告,内容包括检获象牙的类型和数量、来源/出口国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以协助国际间打击非法象牙贸易。

(三)在处置没收象牙时,渔护署严格遵守《公约》所订原则。渔护署已探讨过销毁被充公象牙的不同方法,包括与环境保护署合作,在化学废物处理中心进行象牙焚化试验。试验结果显示,象牙在高温下可彻底销毁。该署亦曾尝试以稳定化方式处置没收象牙(切成小块象牙,然后与水泥或其他污泥混合,混合物凝固后运往堆填区弃置),亦曾试验以机械压碎方式销毁象牙,不过,后两者(即稳定化方式或压碎方式)都会留有残余象牙,可能仍有经济价值,并非稳妥方法。国际间亦有采用焚化方式销毁象牙。为避免经处理后的象牙件再被使用,渔护署认为以焚化方式处置最为合适和有效。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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