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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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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今日(三月十七日)会见传媒时的发言全文:

  各位,我是根据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最近一次会议的决定,希望通过传媒,跟公众人士说明一下我们对於公众人士来到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出席会议,或在公众席旁听(会议)时的一些改善了的处理办法。

  过去一段时间,公众人士来出席立法会各种会议,以及旁听会议的时候,对我们的安排提出了一些意见。譬如,在较早时有公众人士出席会议时,被要求要通过安全检查,引起了一些误会,他们有一些意见,为何有时需要检查,有时又不需要?是凭什么标准呢?是否有区别对待呢?另外,正如大家知道,在一月十八日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一次会议上,有很多不同团体的代表来表达意见,其中有六位来表达意见的人士,由於扰乱了会议秩序被委员会主席要求离场。他们离场的过程和之后发生的事亦引起了一些关注。行政管理委员会在总结该次事件和讨论如何跟进时,亦要求秘书处研究怎样去改善有关的安排。在秘书处研究之后,提供了建议,行政管理委员会在最后那次会议,通过了一些改善安排。我希望今日通过大家,向公众人士说明,会在今个星期三,即是十九日,开始实行这些措施。

  措施很简单,我们会要求所有来综合大楼任何会议室出席会议的公众人士,或者来公众席旁听会议的人士,通过一个安全检查。此外,出席会议的人士,可能代表团体或以个人身份来到出席会议,表达意见,我们亦要求所有这些人士在进场时出示一个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等等,做一个登记,(让我们)知道是什么人来出席这个会议,因为我们在邀请公众人士前来的时候,他们来之前,我们没有核实身份过程,例如说代表某一个团体,有些团体事前讲不实由哪位成员,哪位负责人代表他们来。所以来到这个人,到底他是谁?所以(我们)要求做一个简单的登记程序,要有一个身份证明。因为大家知道在(一月)十八日那次会议的处理,正正是该几位人士,在未出事前,秘书处无法知道他们的身份。正因为我们的保安助理有责任要向他们送达一个所谓的警告,让他们知道他们的行为的一些可能的后果,因此要核实他们的身份,而在核实身份的过程有点磨擦,不太理想。所以我们希望这两件事,一是经过保安检查,另一是核实身份问题,以后就会在全部出席会议或是旁听的公众人士,都要求有这样的做法。

  为了让大家都知道这些安排,秘书处会印备「须知」,内里把我刚才说的一些要求,以及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和有关的《行政指令》,所有出席的人士或旁听的人士,需要注意的事项,我们都会写下来。(「须知」)会在大楼显著的地方,例如公众入口、开会地方的入口展示,亦会在席间展示,出席的公众人士,他们都会在席上见到「须知」。我们亦会把它放上互联网。公众人士如果有兴趣参加立法会的会议,他们可在网上知道这个「须知」。我们正式邀请有关人士来出席会议的时候,亦会在邀请函件夹附「须知」,让所有公众人士都清楚我们的安排及要求。

  我想强调,议员非常重视我们与公众的沟通交流,非常重视在大众关注的议题上能尽量多听取公众的意见,这亦是为何我们有这么多会议,会邀请公众人士来表达意见。我们亦明白,由於立法会及各个委员会讨论的议题,很多都可能是在社会上很有争议性的议题。公众人士关注之余,有时在会议的过程上,可能有很强烈的意见,甚至会有很强烈的情绪反应。所以怎样尽一切可能,让公众人士来表达意见,同时又保证到会议能顺利进行,亦保证到所有出席的人士,他们发表意见的自由不会受到妨碍,同时他们也不会受到任何安全问题的影响,这是我们所以要有这些改善措施的原因。我们希望落实后,能够更好地让公众人士来到我们的会议,自由地表达他们的意见。我想通过大家传递这些信息。



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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