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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申诉专员就政府委任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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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行政长官的委任,候任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三月十七日)发表以下声明:

  「我非常荣幸获行政长官委任为申诉专员,任期五年,由二○一四年四月一日开始。我会根据《申诉专员条例》赋予我的权力,尽心尽力为公众服务,带领申诉专员公署,独立及不偏不倚地处理市民对公营机构行政失当的投诉,并就公众关注的事宜,进行调查,以提高公共行政的质素和水平及促进行政公平。我相信我过去三十多年在消费者委员会及其他公共服务的经验,有助于我有效发挥申诉专员的职能。」

  「我期望与申诉专员公署的同事同心协力,谨守岗位,确保公署依法有效行使其职能,服务公众。」



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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